阜新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5〕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全力推进我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促使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目标尽早达成,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4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原则,以创新、改革、市场、开放“四个驱动”为动力,以加快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推动我市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产业整体布局,为实现阜新智慧城市建设,加快传统产业转型,促进“两化”融合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落实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为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战略任务

  有关部门要明确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作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主体地位,通力合作,为电信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将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水、电、气等市政设施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确保建设成果。

  (二)加强移动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

  以阜新铁塔公司为主体,会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政府规划、国土资源部门,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道路规划等规划相衔接,加快编制4G等移动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提高共建共享水平,杜绝重复建设。

  (三)加快推动网络光纤化改造

  加强新建住宅区光纤到户建设,加快老旧小区光纤到户改造。做好通信管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逐步完成“光进铜退”。

  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住建部和工信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要求,保证新建住宅必须同步建设住宅区内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等通信设施,预先铺设入户光纤、预留设备间,所需投资纳入建设项目预算。同时,保证新建和既有住宅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权。

  (四)强化农村信息通信公共服务

  强化信息技术对“三农”的支撑,不断提高全市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信息通信网络对农村及偏远地区的覆盖力度,进一步推进城乡信息通信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具体举措

  (一)统筹规划建设

  统筹铁塔、基站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工作,将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县区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新建重大工程和重点功能区在编制区域规划时,要同步编制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将铁塔、基站与有线网络和发射台站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纳入建筑物、交通枢纽、公共服务设施整体设计。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要根据需要预留信息通信配套设施资源,并作为项目配套,统一验收使用。要重点保障铁塔、基站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用电需求,给予铁塔转供电资质及相关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国税局、阜新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各通信企业)

  (二)开放公共资源

  开放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企、高校、展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的屋顶,开放绿地、小区、路灯、道路、车站、轨道交通等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资源,支持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强制标准,严格要求住宅建设单位预留通信和广电配套设施资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各通信企业)

  (三)简化行政审批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5〕25号)精神,研究落实精简铁塔、基站、传输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大用地、赔补等政策支持,优化项目用地、用电审批及土地权证办理流程,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林业局,阜新供电公司)

  (四)加强执法保障

  加强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坚决惩治危及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加强对基站辐射、基站建设等科普知识的正面宣传,消除虚假不实信息的负面影响。对于以散布虚假不实信息等手段阻碍通信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保障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综合执法支队,各通信企业)

  (五)强化行业引导

  各通信企业要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全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政策要求,指导推动各通信企业系统解决资产清查、资源开放等问题,统筹推进全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组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强新技术、新业务的研究和规划,推动产业发展和应用,切实维护保障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文广新局,各通信企业)

  (六)激发企业活力

  鼓励和引导各通信企业积极发挥信息通信网络基础建设的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大通信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深挖通信基础设施潜力,加大同有关部门合作力度,共同开发行业应用、拓展衍生服务,助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各通信企业要加强与本市企业合作,拓展森林防火、土地监察、环境监控、城市安防、物联网应用等衍生服务,带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各通信企业)

  四、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和企业为成员单位的阜新市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和推进全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切实解决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铁塔、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落地、资源开放、共建共享、用地用电、基站环评、工程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阜新市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阜新市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金东海   副市长

副组长:田春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高正民   市经信委主任

成 员:孙文韬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郑德权   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成 员:孙 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杨国荣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包海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成 员:王 宇   市建工局局长

成 员:邢国权   市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张思勇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葛  新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成 员:王少先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成 员:潘 立   市规划局副局长

成 员:纪德贵   阜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许开明   阜新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成 员:杨绍彬   阜新联通分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郭进峰   阜新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成 员:蹇  钊   阜新铁塔公司总经理

成 员:李进辉   阜蒙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崔 祥   彰武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赵俊麟   海州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赵 彬   细河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孙 鸥   太平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刘姗依   新邱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赵宝权   清河门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齐晓光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胡庆文   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王永国   沈彰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郑德权同志兼任。

阜新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