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寓意“物阜民丰,焕然一新 ”,1940年置市。位于辽宁西北部,地处东北和环渤海地区的中心地带、辽西蒙东地区的地理中心,东接沈阳市,南邻锦州市,西连朝阳市,北靠内蒙古自治区。总面积1035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6.6万人,下辖两县五区、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5-06
发布时间:2025-05-0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完善就业援助政策,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确保扶持政策惠及困难群体,经第十五届阜新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新增医疗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医疗保险补贴政策,补贴办法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5%给予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方式为先缴后补,审核补贴程序及人员范围与养老保险补贴一致。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新增失业保险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其中,用人单位应承担的2%部分从就业资金中列支;个人应承担的1%部分,由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承担。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失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自2014年1月起施行。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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