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4-09-18 浏览量:124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4〕6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市2014年秋季机耕生产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明确秋季机耕生产任务和完成时限
2014年我市遭受严重旱灾,我市秋季机耕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严重的旱灾为我市秋季机械化收获及机械整地带来了不利影响:农作物产量下降,造成农户直接经济损失,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有所减弱;农作物长势不好,作业环境多变,农机技术推广受到制约;受灾严重地块,农民放弃了秋季机耕生产作业。为此,各县区要居安思危,及早动手,建立秋季机耕生产责任制,制订工作措施及奖惩办法,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要实行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的做法,积极鼓励村干部、党员带头搞好秋季机耕生产。有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
2014年,全市计划完成秋季机械耕整地185.5万亩,机械收获380万亩,其中,水稻机收2万亩,玉米机收120万亩。各乡镇要因地制宜,2014年9月中旬开始启动秋季机耕生产,10月上旬掀起高潮,力争在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秋季机耕生产任务。
二、突出重点,科学调配,加快机收整地作业进度
各县区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要把秋季机耕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认真抓好。特别要以玉米、花生、水稻机械收获、保护性耕作及深松整地等农机作业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策划。充分发挥好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在农机作业中的主体作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和订单作业等多种形式,针对2014年各县区干旱程度及水稻种植面积,科学调配机具,加快作业进度。一是抓好重点作物机械收获作业,同时,要抓好收获机械的推广应用工作。主要推广适合我市种植结构、土壤环境的玉米收获机,不断扩大机械收获面积。要加强水稻收割机的组织调度,增大水稻机械收获面积。二是重点抓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及深松作业。要充分利用阜蒙县、彰武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的政策优势,继续推广保护性耕作及深松整地技术,增加秸秆还田及深松作业面积,有效促进土壤蓄水保墒能力,增强抗旱防涝能力,为2015年春季机耕生产及农作物增产打下好的基础。各县区要根据年初所确定的任务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机械收获及深松作业既定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三是重点抓好大旱之年的农机技术推广调研工作。各县区及乡镇农机部门要组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市重点实施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及滴灌节水工程示范区地块,做好机具使用状况、土壤水分、有机质含量、农作物产量的分析对比工作,为今后在我市大面积推广奠定基础。
各县区政府及农机部门要成立秋季机耕作业质量检查小组,严格执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做到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要责令其返工或赔偿,确保秋季机耕作业质量。
三、积极协调,深入基层,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机具检修工作,组织对今秋作业机具进行一次普遍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秋季生产作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服务三农,做好农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及时发布农机跨区作业信息,协调机具和作业地块。要切实加强对农机手的技术培训工作,以机具操作规程、作业质量标准等培训内容为重点,采取现场操作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机作业质量和效率。尤其在秋季农机生产期间,各级农机部门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大力宣传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加强作业质量监督检查及督导服务工作,推动秋季农机化生产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管,排除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秋季机耕生产期间是农机作业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尤其是临近“国庆”重大节日,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手安全教育,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秋季农机生产普遍开展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强农机安全技术检测,严厉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为秋季农机生产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大力宣传,及时统计,做好农机信息报送工作
要加强农机生产宣传工作,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报道农机生产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为农机化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典型推动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开展。秋季农机生产期间,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农委关于农机生产报送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农机生产进度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2014年9月10日至11月20日期间,各县区农机管理部门要在每周一上午11时前向市农机局上报农机生产进度(联系人:张海军;联系电话:6677083)。
附件:2014年秋季机耕作业计划表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4年秋季机耕作业计划表
单位:万亩
项目 县区 | 机械收获 | 其中: 玉米机收 | 其中: 水稻机收 | 机械耕整地 |
阜蒙县 | 230 | 65 | 95 | |
彰武县 | 147 | 53 | 2 | 85 |
海州区 | 0.3 | 0.3 | 0.5 | |
细河区 | 1 | 0.4 | ||
太平区 | 0.8 | 0.4 | ||
新邱区 | 0.2 | 0.2 | 1.5 | |
清河门区 | 0.7 | 0.7 | 3.5 | |
合 计 | 380 | 120 | 2 | 1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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