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04-21 浏览量:328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3〕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阜新市迎十二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第十五届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迎十二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宜居阜新的总体目标,积极开展“十二运”筹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我市做好“十二运”分赛场承办工作提供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市容环境;以迎接“十二运”为新起点,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通过科学引导、规范管理、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整治范围
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所辖城市区域。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严厉查处违法建设
1.加大对城市建成区内私搭乱建和私拆乱改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主要街路两侧各类违章搭建、扒窗改门、拆改室内承重墙、私挖地下室、商铺违规立面装修等违法建设行为,对“十二运”相关场馆和宾馆周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侵占人行道的围栏、棚伞等私搭乱建立即组织拆除;
2.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或不按规划许可证施工的违法建设行为;
3.加大对玉龙新城、清河门皮革园区、大唐煤化工基地、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城市规划控制区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抢建和私建房屋、大棚以及相关设施的违法建设行为;
4.对违法建设案件的发现率和查处率要达到100%。
此工作第1、2项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和有关城区(含园区)配合;第3项由有关城区(含园区)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配合;第4项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有关城区(含园区)配合。
(二)加强城区环境卫生保洁
1.各城区政府(含园区管委会)为环境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
2.加强垃圾产生源头的沿街商铺网店与垃圾清运部门的衔接工作,商铺网店应设置临时垃圾容器,垃圾清运部门要做到定时上门收集,具备条件的街路,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设置垃圾容器;
3.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的卫生管理,做到全天候保洁;
4.加强对主次干道、居民小区、拆迁地块、河道、铁路沿线的暴露垃圾清理,做到无暴露垃圾积存;
此工作由市住建委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和有关城区(含园区)配合。
(三)集中整治露天烧烤
1.坚决取缔违法的露天烧烤、大排档等占道餐饮行为;
2.加大宣传和巡视力度,做到主要街路、居民小区、体育馆及“十二运”相关场馆和宾馆周边无露天烧烤,其他街路无集中连片、严重扰民的露天烧烤。
此项工作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民委配合。
(四)全面整治占道经营
1.取缔市中心区流动摊点;
2.取缔擅自设置的马路市场、户外加工点、店外店;
3.取缔露天修车厂和洗车场;
4.重点加强 “十二运”相关场馆和宾馆周边、大型商圈周边、广场等城市景观周边、车站周边占道经营的管理。
此项工作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市交通局配合。
(五)加大户外广告、牌匾整治力度
1.查处取缔市区内未经审批登记的户外广告、牌匾;
2.对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进行排查和整改拆除。
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配合。
(六)大力整治非法喷涂张贴小广告
1.对制贩假证和非法喷涂广告案件及时进行侦破查处;
2.全面清理市区街路两侧建筑物、公用设施上喷涂张贴的小广告,认真落实责任制,谁的产权谁负责清理维护,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3.中华路、解放大街等13条主要街路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督促,其他街路由有关城区(含园区)负责。
此项工作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及有关城区(含园区)配合。
(七)严厉查处运输散流体车辆扬尘洒漏
1.加大对煤城路、东风路、东新大街、迎宾路、人民大街、玉龙路等重点街路和城市出口路的检查,严厉查处扬尘洒漏车辆;
2.对无密闭装置或虽有装置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其整改;
3.对已经造成道路污染的,要立即组织清扫保洁。
此项工作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公安局配合。
(八)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管理
1.建筑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围挡作业,文明施工,严禁擅自侵占路面、设立马路工地和马路仓库;
2.建筑垃圾要严格按指定地点排放;
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同时在大门口内侧配备冲洗设备和设置沉淀池;
4.开展建筑工地收取文明施工保证金工作。
此工作第1、2、3项由市住建委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和有关城区(含园区)配合;第4项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
(九)全面整顿交通秩序
1.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加强高峰拥堵时段的疏导,确保道路畅通;
2.整治主要街路两侧以及 “十二运”相关场馆和宾馆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志,停放有序;
3.加大出租车营运秩序及车容车貌整顿力度,出租车车容车貌、车内卫生要有明显改变,出租车从业人员素质要有明显提高;
4.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的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禁止非法拼装改装的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整顿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占道乱停乱放现象;
5.禁止城区内用非法拼装改装的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载客营运,确保营运安全。
此工作第1、2、4项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配合;第3、5项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
(十)查处取缔主城区内噪声扰民行为
1.加强主城区内机动车随意鸣笛行为的管理;
2.取缔商铺、流动摊点、流动宣传车的扩音噪声;
3.查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
4.要确保比赛、休息期间“十二运”相关场馆和宾馆周边无超标噪声。
此工作第1、2项由市公安局牵头,第3、4项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配合。
(十一)加大对城市出口路环境治理力度
对世纪广场至玍海西桥出口、迎宾广场至高速公路出口、四合桥至高速公路出口、人民大街北段至高速公路出口、大巴沟出口5个城市出口路进行整治。做到出口路两侧无乱搭乱建、无垃圾残土、无白色污染、无煤炭堆积,道路清洁(包括边沟清理达标),交通顺畅。
此项工作由市爱卫办牵头,市交通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有关城区(含园区)配合。
(十二)加强市政及园林设施管护
1.加强养护工作,对主要街路、广场以及“十二运”相关场馆和宾馆周边等重点绿化带的损坏、病死树木和绿地及时进行补植;
2.加大市政设施维修力度,确保主要街路、“十二运”相关场馆和宾馆周边道路设施、排水设施、照明设施完好无损;
3.加强巡视和监管,对毁坏树木、侵占绿地、破坏市政设施行为加大处罚打击力度。
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委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和有关城区(含园区)配合。
四、整治步骤
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4月1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5日)
1.召开全市整治工作会议,营造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好全市性的宣传工作;
2.各牵头部门要立即召开本部门的专项会议,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8月15日)
1.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各自的具体整治方案,并且根据方案要求立即行动,措施要得力,行动要迅速,效果要明显;
2.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合力;
3.各城区(含园区)、部门要充分保证此项工作的人力和物力,充分调动社区、物业等基层力量;
4.整治期间,市综合执法局将协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各部门要将每周工作情况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6日—8月30日)
市政府将对各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同时,各责任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迎“十二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整治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各城区(含园区)、部门要成立本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本部门整治方案,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政府与各城区(含园区)、部门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各城区(含园区)、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任务细化,责任具体,确保全面、按时、按标准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媒体成立专门报道组,多角度、全方位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推广先进经验,对破坏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违章现象要及时曝光;各城区(含园区)、部门要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采取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此项工作,推动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立足长远,健全制度。各责任部门要以此次整治活动为契机,切实贯彻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使城市管理工作实现经常化、法制化、规范化。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
阜蒙县、彰武县、新邱区、清河门区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实施。
附件:阜新市迎十二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阜新市迎十二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付志宏 副市长
副组长:惠立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宇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杰志 市住建委主任
张志国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富英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爱卫会副主任
成 员:米春年 市民委副主任
孙 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铁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海鹰 市环保局副局长
毕小勇 市住建委副主任
邢国权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天佐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思勇 市交通局副局长
孙 谦 市工商局副局长
徐 强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 蕾 海州区副区长
王 迪 细河区副区长
李秀林 太平区常务副区长
赵家毅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关 军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志国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天佐同志兼任。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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