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04-21 浏览量:32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3〕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完成阜新市中西部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二期、三期工程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中西部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阜新市中西部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审定阜新市中西部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规划及资金筹措方案;协调解决阜新市中西部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如军 副市长
副组长:刘玉廷 省信访局副巡视员
惠立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宗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王海兵 阜矿集团总工程师
李德鹏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学明 市财政局局长
魏 苓 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韩金龙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黄宝浩 市环保局局长
张志国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朱海泉 市审计局局长
张绍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狄英全 市煤管局局长
张 翔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宏伟 市国税局局长
邵子敏 市地税局局长
刘 林 太平区区长
姜 云 海州矿业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魏苓同志兼任。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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