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19号)精神,推进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同时,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部署,结合我市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运行方式、经办管理为基础,从现在起逐步将阜蒙县、彰武县两个单独统筹地区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市级统筹范围,以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从2012年1月 1 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模式、信息系统统一,实现市级统筹,实现全市医疗保险“一卡通”。
二、统筹内容
(一)统一缴费标准
全市统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统一城镇居民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标准、统一大额医疗补助筹资标准、统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统一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
(二)统一待遇水平
全市统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及其支付标准,统一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自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统一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标准,统一门诊统筹待遇、门诊规定病种以及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比例等主要待遇范围和标准,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实际缴费年限规定及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一享受待遇条件。
(三)统一基金管理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纳入市级管理,建立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市、县两级经办机构按基金预决算工作流程统一编制、报送、批复、调整本级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制度,基金可在全市范围内调剂。进一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落实市、县两级政府筹资责任,妥善解决统筹基金结余过多或当期收不抵支问题,加强基金核算和内控,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对历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市、县两级经办机构要加大清欠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在2012年底前完成清欠工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
建立基金补助政策。对阜蒙县、彰武县因完成市每年按以收定支原则核定的扩面和保费征收任务后出现的基金缺口,市与县按1:9比例承担;对因未完成市核定的当年扩面和保费征缴而出现的基金缺口,由县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四)统一经办模式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实行统一经办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参保登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等管理办法及内控制度与业务流程,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准入、退出和服务协议管理标准。要按照为参保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并加强内部考核与监督。
(五)统一信息系统
将原单独统筹的阜蒙县、彰武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网络全部纳入市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全市使用统一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网络、结算应用系统,实现全市医疗保险“一卡通”。
三、责任分工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阜蒙县、彰武县政府,市人社、财政、编制、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及相关政策的完善;市编委办负责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居民参保财政补助、市级信息系统建设资金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市审计局负责对统筹地区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阜蒙县、彰武县政府要积极配合,在启动市级统筹前不得再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基本医疗制度建设、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相关县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市级统筹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市级统筹工作圆满完成。
(二)及时总结经验,精心组织实施
相关县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研究解决市级统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强宣传工作
相关县区和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市级统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真正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市级统筹工作。
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参照上述办法一并实行市级统筹。
附件:阜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阜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杨忠林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韩学明 市财政局局长
武瑞华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 陈立岩 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 岩 市人社局副局长
马春生 市编委办副主任
张百平 市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冯岩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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