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阜新市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0-08-13 浏览量:394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0〕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制定的《阜新市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根据《全国无偿献血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开展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入无偿献血队伍行列,以提高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主线,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全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

  二、创建主题

  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构建平安和谐友爱阜新。

  三、创建目标   

  (一)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二)献血人群中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达到50%以上;

  (三)15-55周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无偿献血知晓率应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应达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达到95%以上;

  (四)新闻媒体积极播放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其中每日7时至22时,广播、电视等媒体确保播出2次以上;

  (五)辖区内70%以上的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

  (六)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设置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固定献血屋(点)。

  四、目标分解

  (一)市卫生局

  1.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2.献血人群中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达到50%以上;

  3.利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灯箱广告或宣传板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教,并对其专业人员进行献血知识培训;

  4.在农村卫生室、防保站设置宣传板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教,并对其专业人员进行献血知识培训。

  (二)市委宣传部、广电局

  1.在阜新日报、阜新晚报每日刊载一条无偿献血宣传标语,定期刊载无偿献血工作信息;

  2.阜新电视台以公益广告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知识;

  3.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定期播放或刊登无偿献血专题片或公益广告片、广告语;

  4.利用天气预报做字幕宣传。

  (三)市教育局

  1.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全市大、中、小学必修课,每学年组织1至2次无偿献血知识专题讲座;       
  2.在学校及班级的宣传栏设置无偿献血宣传栏;       
  3.每年在纪念“5. 8”世界红十字日博爱宣传周及“6.14”世界献血者日活动期间组织一次以宣传无偿献血知识为主题的班会。

  (四)市住建委、旅游局、服务业委       
  1.辖区内70%以上的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正在使用的广告牌更换时须添加“无偿献血光荣”“无偿献血、重铸生命”等广告语。
  2.在主要街路设置路灯广告。

  (五)市住建委

  1.在市内设立两个卡通式采血屋

  (1)街心广场东侧;

  (2)大商新玛特东门南侧5-10米或大商新玛特东门南30米人行道上。

  2.设置广告牌

  (1)中华保险楼顶南侧户外广告牌;

  (2)站前阜新移动楼上户外广告牌;

  (3)育才中学门前或中林大酒店门前户外广告牌(中华路西段);

  (4)开发区户外三角广告牌;

  (5)迎宾广场北侧户外广告牌或女子医院门前户外广告牌;

  (6)阜新市工人文化宫楼上(高层中间)户外广告牌;

  (7)火车站出站口东侧户外广告牌。

  3.利用楼宇大型LED屏宣传

  (1)城市阳光酒店门前;

  (2)街心广场阜新通讯商场楼上;

  (3)中心医院门诊楼前;

  (4)长途客运站;

  (5)其他地点。

  (六)市公用事业局、交通局       
  1.利用出租车、公交车张贴“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的宣传标语;

  2.公交车车载LED、公交站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和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

  3.选择10-20个候车亭设置无偿献血广告牌(广告牌由市血站根据尺寸统一制作)。

  (七)县、区政府

  1.在城市10个街道建立无偿献血基地;

  2.在85%的街道或社区设置宣传栏(由中心血站统一制作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广告);

  3.社区的纳凉晚会穿插无偿献血知识问答并发放印有无偿献血光荣的小纪念品;       
  4.在各县区农村建立20个农村献血基地;       
  5.在阜蒙县、彰武县、新邱区、清河门区各建立1个固定采血点;       
  6.利用乡镇的电视、电台插转台,每周播放1-2分钟的无偿献血知识;       
  7.在农村醒目位置设置公益广告牌;

  8.在农村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区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及献血有益健康等知识。

  (八)市属其他单位

  1.明确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工作组织领导和标准。

  2.抓好本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及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3.完成市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 (2010年8月1日--2010年8月31日)

  一是召开协调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二是在相关单位和主要街路悬挂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的宣传横幅;三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的工作情况在网站进行宣传报道;四是重大活动在各大主要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五是印发活动实施方案。

  2.协调阶段(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30日)

  按分解任务指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3.落实阶段(2010年10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各成员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具体落实,需要制作安装的牌匾11月30日前安装完毕,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长效机制,使创建活动规范化进行。       
  4.自查迎检(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对照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标准,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复查,查漏补缺、组织整改,迎接省及国家的考核验收。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推进创建先进城市活动向广度深度发展。

  六、监督考核

  市政府督查室按照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目标任务要求,对任务单位落实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每月通报一次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未完成任务单位的负责人进行问责。

 

  附件:阜新市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市卫生局

                            市红十字会

                二○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阜新市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海淑兰   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  
  副组长:张 帆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王 捷   市卫生局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成 员:孙宇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房印峰   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包 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王杰志   市住建委副主任

      屈战全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白 峰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尹 黎   市交通局局长

      王志伟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关 俊   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柏文   市广电局局长       
      陈 琦   市旅游局局长

      李文萍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冯雅斌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关俊兼任,副主任由市中心血站站长董小平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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