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阜新市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0-08-18 浏览量:417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0〕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领导,保证我市封山禁牧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马如军    副市长

  副组长:张 帆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史淑凡    市监察局局长                 
      李立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鸿本    阜新日报社副总编辑       
      贾瑞梧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学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建平    市水利局局长

      马永生    市农委主任

      刘玉学    市林业局局长

      吕俊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荣文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少先    市广电局副局长  

      陈喜文    阜矿集团林业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刘玉学兼任,副主任由市林业局副局长吕俊军、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息哲兼任。

  各县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林业局   

  负责林木、林地管护工作和整治违规在林地放牧行为。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护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市政府办公室

  负责督促检查全市封山禁牧工作进展情况。

  (三)市监察局

  负责督促检查全市封山禁牧工作进展情况和查处有关工作人员在封山禁牧工作中出现的渎职行为。

  (四)市农委

  负责协调解决草原禁牧工作。

  (五)市畜牧兽医局

  负责协调解决畜牧养殖户舍室养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尽快引导畜牧养殖施行舍室养殖。

  (六)市水利局

  负责小流域治理区域的林草管护工作。

  (七)市公安局                  

  负责调动各级公安机关参与整治违规在林地放牧行为。教育、处罚散放牲畜业主。

  (八)市财政局                  

  负责为开展封山禁牧工作和阜新市推行舍室养殖,加强舍室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九)阜新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   

  负责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宣传《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宣传舍室养殖的益处及相关的技术知识。教育畜牧养殖户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引导畜牧养殖户从思想上革除散放牲畜旧习,推进搞舍室养殖。

  (十)阜矿集团        
  负责矿属林地管护工作。同时与林业部门配合,搞好矿属林地与其它林地交界处的巡查管护工作。

  封山禁牧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工程。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封山禁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封山禁牧工作的责任感,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职能,密切配合,把封山禁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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