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02-03 浏览量:989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会议管理
1.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无会日”的规定,每周一至周三,除阜委办发〔2005〕15号文件明确的特殊情况外,不召开全市性会议。
2.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承办部门应于当月月初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计划,会前一周以正式文件报送请示和方案。其中,综合性工作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承办,专项工作会议由部门牵头承办。
3.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期一般在60分钟左右,特殊情况下不超过90分钟;参会人员一般在120人左右,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50人;除合并召开的会议以外,只安排一位市领导讲话;原则上不安排交流发言,如确需安排,一般不超过3人,每人发言限7分钟以内。
4.以部门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要严格控制会议时间、规模和规格。会期60分钟以内;参会人数不超过80人;未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要求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
5.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各类专题会议,主汇报人应直入主题,简明扼要,明确提出问题和建议,汇报一般不超过5分钟;其他参会人员应围绕主题直陈观点,不得模棱两可,发言一般不超过2分钟。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议题,会前要充分协商沟通,基本达成一致后方可上会。
6.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安排指定人员参会,不得擅自调整、增减人员;如指定人员不能参会,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原则上,全市性会议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其它会议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严禁迟到、早退、接打电话、随意走动。今后,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将设立“迟到席”。
二、精简公文文字
1.各行政机关起草公文和领导讲话要注重逻辑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直入主题,不搞“穿靴戴帽”,不搞“照搬照抄”,力求言简意赅、平实有效,意尽文止。
2.起草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文稿一般不超过2500字;
3.起草市政府领导在全市性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5000字;
4.向市政府报送的请示一般不超过1000字、报告不超过2000字;
5.信息一般不超过500字、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
6.本行政机关发文或与其他机关联合发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
7.如无特殊要求,一般工作性报告,内容为内部工作、会议和活动类的信息、简报不需报送市政府。
三、有关要求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倡导高效务实的会风,严谨简练的文风。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高度,提高逻辑思维和锤炼语言的能力;带头精炼讲话内容、模范遵守会议要求、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对本机关起草的各类公文和市政府领导讲话稿要亲自参与,严格把关。
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改进会风、文风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对市政府各类会议实行跟踪督查,对各行政机关公文质量实行抽样督查,督查结果量化后,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总分。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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