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阜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2026-08-18)

【访谈对象】 阜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科长 刘静
【访谈时间】 2026-08-18
【问答摘要】

主持人:各位市民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阜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需求,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阜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刘静做客在线访谈栏目,围绕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刘科长您好,先和观众朋友们打个招呼吧。

刘静: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感谢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这个平台,和广大市民交流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作。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获得免费法律服务的法定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司法行政部门兜住民生法治底线的关键抓手。今天我将结合阜新本地工作实际,全面介绍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详细解读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便民举措,对广大人民群众关切的相关话题,逐一回应解答。

主持人:很多市民通过政务公开渠道了解到,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连续多年获司法部司法厅多项表彰,不少群众已经通过这项制度解决了维权难题。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围绕“保民生、兜底线”取得了哪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呢?

刘静:近年来,阜新市司法局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惠民生、解民忧、护民权”的核心民生工程,锚定“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工作目标,推动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全省第一梯队水平。从核心公开数据来看,2024年至2026年上半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累计接待群众线上线下法律咨询2.7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00余件,为受援群众直接减免各类法律服务费用超2100万元,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8600万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办理案件1420件,同比增长18.7%,群众满意度达98.6%。在重点群体精准服务方面,我市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五类重点群体,全部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四优先机制。仅今年上半年,就为500余名讨薪农民工提供免费代理,帮助追回劳动报酬近千万元,实现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零门槛、零等待”;2025年全年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122件、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6件,针对赡养纠纷、校园侵权等案件落实“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极速服务机制。在司法公正保障层面,我市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目前已实现全市各级法院审理的普通程序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2025年为700余名无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派援助律师,为800余名认罪认罚案件当事人提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有效保障当事人法定辩护权益,助力司法程序规范运行。同时我市持续擦亮“12348”法律服务热线品牌,全年无休安排专业律师值守,年均接听群众咨询超9000人次,实现法律咨询“7×24小时”响应。为提升政策知晓率,我市连续多年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活动,累计走进乡村集市、工地厂区、校园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宣讲300余场,发放法律援助维权手册5.2万份,全市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逐年提升,切实让法律援助政策走到群众身边。

主持人:百姓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我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很多群众对申请条件、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和援助事项范围还不清晰。您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我市政务公开的执行标准,为广大市民做一次清晰的政策解读吗。

刘静:这是我市日常接待群众咨询的高频问题,很多群众对法律援助存在认知偏差,今天我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法》和阜新市政务公开的统一标准,把申请条件、认定规则和覆盖范围向市民讲清楚、说明白。申请法律援助的核心法定条件共两项:一是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援助范围;二是申请人符合阜新市经济困难标准,或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特殊情形,两项条件同时满足即可依法申请。关于群众最关心的经济困难认定标准,我市严格执行的规则为: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阜新市当前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可直接认定为经济困难。同时对特殊群体实行“免核查”政策: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出示对应身份凭证即可直接认定符合条件。我市已全面推行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群众签署《经济困难状况承诺书》即可替代大部分纸质证明材料,实现“减证便民”。结合阜新群众高频维权场景,我市法定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共分为五大类:一是民生保障类,请求发放养老金、社保待遇、低保救助金、抚恤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全部纳入;二是劳动权益类,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尤其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实行“零门槛”受理;三是人身损害类,因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案件全部覆盖;四是司法救济类,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法院裁定再审、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委托代理人的纳入援助范围;五是刑事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委托辩护人的,依法获得法律援助。这里也向市民明确说明,普通民间借贷纠纷、不涉及特殊困难的普通离婚纠纷、普通合同违约纠纷,不在法定法律援助范围内,遇到此类问题的群众可到属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免费获得咨询,或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免费调解。同时有三类情形完全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无需核查经济状况即可直接申请:英雄烈士近亲属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见义勇为主张民事权益、遭受虐待遗弃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我市对此类案件全部实行“即时受理、即时指派”。

主持人:感谢刘科长的耐心讲解,当前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大家不仅希望获得免费法律服务,更希望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您能介绍一下,我市下一步法律援助工作的公开规划安排,将如何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惠及更多阜新群众吗?

刘静:下一步,阜新市法律援助工作将继续锚定“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核心目标,重点做好三个“援”的文章,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从“全覆盖”向“高质量全覆盖”升级,切实筑牢民生法治保障底线。第一是持续扩围,实现“应援尽援”。结合阜新本地民生实际,在国家法定援助范围基础上,逐步将新业态劳动者维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老年人养老服务纠纷等事项,纳入我市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边界。同时降低经济困难认定门槛,探索将全市低保边缘家庭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免核查范围,让更多困境边缘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兜底保障。第二是优化布局,实现“应援近援”。升级“12348”阜新法律服务热线服务能力,增加专业律师值守席位,延长夜间服务时长,实现24小时全时段法律咨询响应。组建阜新市法律援助流动宣讲团,深入偏远乡村开展“法律援助赶大集”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政策社会知晓率。第三是强化监管,实现“应援优援”。建立全流程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推行重点案件庭审旁听制度,对农民工讨薪、未成年人维权、重大人身损害赔偿等重点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全程旁听庭审,监督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受援人全流程回访机制,每一起案件办结后,通过电话、上门走访方式回访受援人,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每年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卷质量专项评查,对办理质量不合格的援助律师进行约谈、暂停指派资格,切实倒逼服务质量提升,让阜新困难群众不仅“找得到援助”,更能“用得上优质援助”。

主持人:非常感谢刘科长今天的细致解读,让广大市民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成果、政策、便民举措和未来规划有了全面清晰的了解。如果大家有其他法律援助相关问题,也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或前往属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咨询。本期访谈就到这里,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