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7-10 浏览量:47 来源:阜新日报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自7月1日起,我市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此次提标惠及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约8万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753元提高到每月767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年7287元提高到每年7542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月1056元提高到每月107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年9672元提高到每年10032元。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269元提高到2311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944元提高到19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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