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3-05 浏览量:75 来源:阜新日报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统筹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多元、普惠的纠纷解决选择,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做好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市司法局持续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开展司法所、乡(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一体化建设,全面规范调解组织阵地建设,提升人民调解质效。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及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切实践行复议为民,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市司法局畅通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代办点、“掌上复议”等线上线下渠道,完善涉企案件容缺受理机制,推动更多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将调解和解工作融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等全过程,推动人民群众行政复议首选率及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显现。
提升仲裁服务水平,案件公正高效化解。市司法局坚持“调处优先、能调尽调、调裁结合”,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民商事争议。规范案件立案、组庭、庭审等流程管理,进一步缩短审理周期。强化仲裁员队伍建设,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同时引入“当事人意见征询机制”,确保仲裁案件办理公正高效,取得了良好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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