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7-30 浏览量:47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7月29日晚,全省防汛工作视频会议在沈阳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措施,坚决打好打赢防汛抗灾这场硬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新伟作工作部署。省委副书记、大连市委书记熊茂平出席会议。
7月29日晚,全省防汛工作视频会议在沈阳召开。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7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批示。
郝鹏指出,在今年防汛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面压实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和深厚的为民情怀,为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确保发生突发紧急情况后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全力打好打赢防汛抗灾这场硬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郝鹏强调,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已出现6次强降雨过程,特别是7月1日至4日大连地区平均降雨量达146.5毫米,突破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史同期最大值。我们始终把防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力打好防汛抗灾主动仗,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省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据气象部门预测,8月份我省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2至3成,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全省上下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郝鹏指出,要进一步细化实化举措,坚决筑牢防汛安全防线。一是坚持关口前移、靠前发力,拉网式排查重点流域、险工险段、危险区域,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情水情,科学精准预判,完善预警响应机制。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盯紧守牢,抓实抓细水库、山洪沟道、主要河道及临近村落、城市低洼地带等重点部位,工矿企业、临海临水危化品企业、校园、养老院、旅游景区等薄弱环节的防范应对。三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强化防汛工程调度、人力物力保障和军地协同,做到一处险情、多点响应、协同作战。四是坚持果断转移、妥善安置,做好重点区域群众避险转移预案,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安置,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应转快转。五是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施策,把防汛与安全生产同部署,与经济运行同调度,与社会稳定同推进,与党的建设同提升,形成强大合力。
郝鹏强调,要压紧压实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责任链条,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强化领导责任,严格实行“五包”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各级防汛指挥部加强指挥调度、做好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形成合力。要强化属地责任,防汛期间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有一名在岗值班、坐镇指挥,确保防汛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要强化检查督办,对防汛期间不在岗、不履职、不尽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王新伟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扛牢政治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快速响应处置,确保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四预”措施,加密重点时段预报频次,滚动发布风险预报和短临预警,强化预演实效、预案管理,严格执行转移避险“四个一律”刚性要求,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并做好转移群众保障服务。要进一步深化排险除险,组织力量对防洪重点区域进行再排查、再落实、再整改,突出行业部门主导的专业排查,强化“四不两直”督导检查,“一地一单”“一险一策”限时整改到位。要进一步突出防控重点,紧盯山洪泥石流、防洪工程设施、道路桥涵、城市内涝、养老院、福利院、旅游景区、北上台风等,有针对性采取险情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要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前置救援力量,做好物资储备,提升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情形应对能力,发挥好应急通信托底保障作用。要进一步夯实责任体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协同作战,严明工作纪律,把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和最小工作单元,筑牢防汛安全屏障。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健主持会议并作有关传达,副省长李强通报全省防汛工作情况。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及沈阳市、大连市领导姜有为、霍步刚、孟凡清、吴春耕、吕志成、陈绍旺,武警辽宁省总队司令员郝光荣出席会议。省政府秘书长,省委、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驻辽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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