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77项涉及阜新问题整改结果公开公示内容

日期: 2025-12-30 浏览量:8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一、整改任务

  全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二、整改目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省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坚持资金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到2023年,全省新增完成138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以上,完成88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到2025年,全省新增完成23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完成已排查出的11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三)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2021年底前,摸清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底数,根据设施服务年限谋划补短板,列出年度建设项目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底前,项目全部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项目基本竣工运行;2025年底前,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到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到2025年年底,基本完成保护区勘界立标和环境整治任务。

  (五)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管理。2021年至2024年,全省每年创建美丽宜居村1000个;到2025年年底,累计创建美丽宜居村5000个以上。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我市资金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满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二是“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环境整治村数量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均达到省对市的考核任务要求,全省11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不涉及阜新。

  三是2021年底前,我市摸排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底数,规划年度建设项目计划。2022年以来,我市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2024年以来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建设,阜新县、彰武县规划设施已完成建设任务。

  四是2023年底前完成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以及勘界立标和整治。每年建立水源保护区风险源排查整治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开展水源水质监测工作,保障我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

  五是开展并完成农村户厕排查整改工作。2021年至今,全市累计创建美丽宜居村超额完成“十四五”时期阜新农业发展专项规划数量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邮寄的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的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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