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即将开始,为确保您能按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避免因漏保、断保影响您的医疗保障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 2.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员(二级以上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资助。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动态监测范围内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简称“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资助60%,个人承担40%,即160元/人•年。 1.连续参保人员:2025年9月底前已参保缴费并在202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不设待遇等待期。 ★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6年度保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间缴纳2026年度保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次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参保后断保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相关政策的规定,将设置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 ★于2025年12月31日(含)前缴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于2026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缴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次日起满3个月后至2026年12月31日。 3.补缴2025年保费人员:根据2025年度保费补缴时间及2026年度保费缴纳时间设置待遇等待期。 ★2025年10月1日之后补缴2025年度保费并在202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2026年度医保待遇享受期自其2025年度保费到账之日满3个月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在2025年固定待遇等待期结束之后缴纳2026年度保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自2026年度保费到账次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搜索关注“辽宁税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微办税”—打开社保缴费功能即可办理。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辽宁省税务局”—进入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点击“社保缴费”即可办理。 我市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对外提供以下缴费服务:
五、已缴费查询
进入“辽宁税务”公众号—点击底部“微办税”—验证登录后—点击“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已缴费信息。 进入“辽宁移动办税APP”—验证登录后—点击“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已缴费信息。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辽宁省税务局”—进入小程序验证登录后—点击“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已缴费信息。 ※缴费凭证可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以及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开具。 因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不一致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缴费业务的,请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医保业务经办机构进行基本信息和数据核实后,再办理缴费业务。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