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10 浏览量:160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秦伟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和省市委、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通知要求,建交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过一系列学习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一是各级党组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方式开展学习研讨,多元化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让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二是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教育培训、理论宣讲、案例分析、警示教育工作,市政公司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条例》应知应会答题,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例,引导党员警钟长鸣,增强防微杜渐的意识,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条例》,通过为全体党员订阅读本、搭建在线学习平台等方式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普及党的纪律规定,营造浓厚的党纪学习氛围。
下一步,建交集团党委将继续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条例》的同时,持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企业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