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统计同行 共筑法治化中国

日期: 2023-12-12 浏览量:134 来源:阜新市统计局综合统计执法监督科 责任编辑:牟洪义 文字大小:

新邱区统计局  张明艳

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统计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统计数据作为我们认识国情、了解社会各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制定政策的相关依据,重要程度愈来愈高。《统计法》是支持统计工作的“脊柱”,引导、规范了统计工作的严谨性,也保障了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接触到统计是我真正来到统计局工作,统计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张张报表、一组组数据,繁琐复杂,有时为了及时报送报表,需要加班加点才能完成。那时的我只知埋头“数据统计”,不知“依法统计”,老觉得催别人送报表不好意思,像求人做事,如遇到个别企业不太配合就更不知道如何处理。后来,参加了市里的培训,有幸对《统计法》有了较深的了解,意识到学习《统计法》的重要性。恰逢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让我更深刻明白统计在生活当中无处不在,也彰显着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体现着科学化处理统计数据的必要性。

《统计法》为统计工作开展提供了行为准则。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而《统计法》是指导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等统计主体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指导统计机构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它的实施,对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统计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作为主管统计事务的行政机关,在推进和实施依法行政方面发挥着重要责任。

《统计法》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统计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准确统计数据是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有严格的法律性,因此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统计法》为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维护统计工作环境,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法治保障。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推动和促进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净化了统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社会上存在的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对在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绝阻碍检查、破坏统计资料等行为的,统计机构有权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予以通报;对于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还可以处以罚款。

在新的社会发展进程中,我们统计人要更加肩负着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职责,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统计法》相关要求,充分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我坚信,在今后的工作中《统计法》将成为统计工作最坚强的后盾,我们也将逐步更新统计法治理念,积极打造普法、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统计法制建设模式,让统计法治走上新台阶,为统计法治工作续写更精彩的篇章。

签发:申宝柱  审核:梁金红  来源:孙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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