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

日期: 2023-12-12 浏览量:455 来源:阜新市统计局综合统计执法监督科 责任编辑:牟洪义 文字大小:

阜新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秀廷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40周年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统计领域的生动实践。阜新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两市四区”专项行动计划提供坚实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多次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其中关于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批示,次数最多,要求最严。中央为此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完善了统计体制,并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之中,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

阜新市统计局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笃学慎思,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依法治国大局中思考谋划,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筑牢法治思维把稳思想之舵。各县区、各部门面对经济增长和考核压力,尊重规律、尊重实际,坚决防范通过在数据上想办法造业绩的统计违法行为,严厉杜绝利用手中的权利干预干扰统计工作,切实做到了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反映阜新市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二、多措并举,推进防范统计造假工作做深做实

38日,阜新市召开防范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阜新市统计局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把防治统计造假作为监督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数据专项核查工作,以查带训,以查促改,全面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加强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督促县区统计局加强整改,将数据核查、业务培训、执法检查有效结合,全面推动统计数据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单位共1129家次;对企业务培训65次,参训人员1795人次;统计法律法规培训37次,参训人数2053人次;警示教育38次,参训人数1575人次。

三、推进普法宣传,打造风清气的统计生态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阜新市统计局结合实际在各县区推荐统计普法骨干的基础上,选取局内各科室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41名统计人员组成统计普法骨干人才库,确保”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任用本局2名具备法律从业资格的同志作为阜新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研究把握国家和省局法治宣传活动重点事项内涵,提前谋划,积极创新,结合“12•4”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通过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四、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大统计执法震慑力度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常态化开展源头数据质量核查、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依规依纪依法推动严肃追责问责;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实堤坝,强化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阜新市纪检监察、审计以及其他各有关监督和经济职能部门加强与统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增强工作合力,统筹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本年共执法检查39家企业,检查的企业中,未发现数据严重失实,权利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

五、遵照统计法,推进五经普工作稳序开展

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统计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坚持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通报和曝光力度,全面实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惩戒制度。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阜新市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阜新新篇章贡献统计力量。

签发:申宝柱  审核:梁金红  来源孙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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