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政策解读

日期: 2023-11-15 浏览量:6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022〕29号)要求,统筹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有效降低,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高,无害化处置能力全面保障,阜新市固体废物产业园基本建成,绿色园区、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等绿色示范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农牧业绿色生产水平显著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无废理念”深入人心。

  三、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引领,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统筹规划设计,成立阜新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执行有力、推进有序的工作机制,调动全市力量和资源,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是加快工业绿色转型,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全面提升制造业能效,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工业固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应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

  三是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优化调整农业投入结构,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全量利用,强化废旧农资回收利用。

  四是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倡导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推动分类处置能力建设,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污泥利用处置监管,全面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五是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六是强化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积极创建东北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完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

  七是加强四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建设保障能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技术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绿色税制改革;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二是强化督导考核。以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落实为抓手,进一步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强化督导。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强化资金支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无废城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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