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2年部门预算

日期: 2023-10-08 浏览量:166 来源:阜新市诚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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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是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县级。

  主要负责城市绿化工作,承担所辖公园、绿地、树木及园林设施的建设、养护及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卫工作,承担辖区生活垃圾“三化”处置。负责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等城市设施及破坏城市设施的行为进行巡察。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综合部、党委工作部、计划财务部、人事劳资部、规划设计部、工程建设预决算部、植物科研部、招标采购部、安全生产部、公用事业部、园林养护管理部、公园水系景区管理部、垃圾处置管理部、垃圾转运指导部、环卫业务检查指导部、城市绿化服务部、公用设施巡查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本级

  2.三一八公园

  3.人民公园

  4.园林处绿化一队

  5.园林处绿化二队

  6.太平清运站

  7.海州清运站

  8.垃圾处理场

  9.城肥站

  10.细河公园

二、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三、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2年收支总预算6702.02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22.24万元主要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4.4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减少4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89.83万元主要是保险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减少372.9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39万元主要是公积金增加。

  (二)关于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8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8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8万元减少0万元,减少0%。

  (三)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运行经费预算为1,0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办公用房水费、办公用房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差旅费、办公用房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费用。

  (四)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2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2年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共10家,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10家。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覆盖率为100%。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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