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1 浏览量:275 来源: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2、组织实施全市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
3、负责全市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破产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业务经办工作。
4、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的统一核算与使用,承担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5、负责全市企业、破产矿离退休人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城区城乡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破产矿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和工伤残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拟定全市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应用和推广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险电子政务及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安全维护工作。
7、负责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规范和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卡的核发工作及“12333”电话咨询服务的管理、运行工作。
8、负责参保服务对象信访维稳工作。
9、负责对各县(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 和培训工作。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061.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655.3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55.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405.8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7%。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510.7万元,降低36.6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支付养老金贷款利息4790.87万元,2022年未发生此项支出;二是2022年支付国有企业退休教师生活补助 876.08万元,2021年无此项支出。
(二)支出总计5980.4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549.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63.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7.76万元。
2.项目支出1431.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主要是统筹外代发费用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425.57万元,降低36.4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支付养老金贷款利息4790.87万元,2022年未发生此项支出;二是2022年支付国有企业退休教师生活补助 876.08万元,2021年无此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0.74万元。
主要是机构整合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85.14万元,降低51.33%,主要原因:日常费用支出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9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9.03万元,项目支出1346.3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94.37万元,降低37.2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支付养老金贷款利息4790.87万元,2022年未发生此项支出。;二是2022年支付国有企业退休教师生活补助876.08万元,2021年无此项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8.7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项目支出主要执行年度内下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5.3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7.2万元,占91.21%;卫生健康支出206.72万元,占3.51%;住房保障支出311.4万元,占5.28%。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7.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3697.16万元,主要是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年度执行中追加新考录人员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5.54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网络运行维护费支出。此项目为执行年度内下达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3.79万元,主要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离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5.7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7%,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3.96万元,主要是缴纳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等支出。此项目为执行年度内下达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876.08万元,主要是支付国有企业退休教师生活补助等支出。此项目为执行年度内下达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6.95万元,主要是支付伤残人员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4%,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47.96万元,主要是代发统筹外项目支出。此项目为执行年度内下达资金。
2. 卫生健康支出206.72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206.72万元,主要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支出。此项为执行年度内下达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311.4万元
(1)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311.4万元,主要为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减少1.96万元,下降51.29%,主要是节约使用公车,减少公车出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49.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51.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9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按照机关运行支出口径,本年无相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5个),涉及资金1977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9770.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298.24万元,自评平均分99.41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补助”“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补助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补贴”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977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9770.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补助、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补助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补贴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6万元,执行数为29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二是确保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居民手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养老金之外的任何支出。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1.61万元,执行数为18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确保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居民手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养老金之外的任何支出。
(3)“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1万元,执行数为5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完成全市工伤患者所发生的工伤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应发率、实发率要求达到100%。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本级”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102万元,执行数为7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及时下达,确保了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社会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5)“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00万元,执行数为6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项待遇支出,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到100%。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决算报表.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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