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1 浏览量:202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专利执法,维权援助等工作,依法开展调解和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和假冒专利行为。
(三)负责餐饮服务业及盐业领域跨区域重特大案件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四)负责成品油市场,汽车销售等服务业领域,跨区域重大案件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五)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食品,药品等监管工作。
(六)围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等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调度等相关服务工作.
(七)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服务工作,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进行行业指导和业务培训。
(八)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九)为开展质量品牌提升工程,提升服务承担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监测和质量安全监控预警的技术服务工作。
(十)围绕专利管理,商标管理及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开展战略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布局,人才聚集等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阜新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20.5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20.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0.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1.69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720.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13.7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3.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24万元.
2.项目支出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1.6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72万元,项目支出6.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6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2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5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51.18万元,占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2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6.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72.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37万元,主要是退休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0.9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7.89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4.9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1.18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1.1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等。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文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检查、执法执勤等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3.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没有项目绩效自评,所以我单位决算中未反应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应事业单位运行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抚慰和帮助革命伤残军人而发给的抚慰救济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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