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1 浏览量:404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按照国务院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吸引各类资本任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7.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8.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9.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化建设。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和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机构设置
机关共设六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法规与维稳安监科、考核分配与审计监督科、产权管理与资本运营科、企业改革与规划发展科、企业党建与领导人员管理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国资委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辽宁省阜新市国资委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439.9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39.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以前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33.5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总计5439.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5.3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2万元。
2.项目支出5004.5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2%。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注资项目5000万元,电脑工程项目4.5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944.82万元,降低47.62%,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注资项目有所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4万元。
主要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的累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39万元,项目支出5004.5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44.82万元,降低47.62%,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注资项目有所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3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3%,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其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非常规性项目,项目支出暂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66万元,占78.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1万元,占8.30%;卫生健康支出24.5万元,占5.57%;住房保障支出32.23万元,占7.3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6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42.1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5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实施项目为非常规性项目,项目支出暂未纳入年初预算管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1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51万元,主要是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增大,缴费支出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4.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01万元,主要是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无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大,缴费支出有所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49万元,主要是机关公务员补助缴费,无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大,缴费支出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2.2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2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0万元,占100%。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0万元,具体包括: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是对国有企业的注资支出,无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国企注资项目,此项目为非常规性项目,项目支出暂未纳入年初预算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5.5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机关运行成本,降低公用经费,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数有所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不涉及公务接待费用。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75.5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机关运行成本,降低公用经费,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数有所减少。比上年减少1.83万元,下降49.73%,主要是进一步压缩机关运行成本、降低公用经费的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62.56万元,降低65.73%,主要原因是机关进一步压缩机关运行成本、降低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4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100%(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自评平均分100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此项目资金由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代发。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67.83万元,自评平均分95.85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能够按照政策要求,核定发放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额。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6万元,执行数为2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能够按照政策要求,核定发放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额。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做好待遇发放工作,做好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该项目能够按照政策要求,核定发放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额。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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