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1 浏览量:206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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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阜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2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阜新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阜新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市内重要河流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质量监督及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全市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水利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阜新市水利局本级
2.辽宁省阜新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9575.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480.3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8.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3.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37.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094.8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1.57%。上年度未完工的工程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218.05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项目投资增加。
(二)支出总计10364.8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73.1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0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0.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50万元,资本性支出1.63万元。
2.项目支出8391.7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0.96%。细河城市中心段治理工程、绕阳河工程、汤头河工程、移民工程、应急度汛工程等工程款支出以及防汛、抗旱、农建等业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393.16万元,降低38%,主要原因:工程基本完工,工程款支出减少;二是公用经费缩减。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210.30万元。
主要是上年度未完工的工程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82.96万元,降低0.03%,主要原因:工程处于审核阶段,工程款按进度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6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3.11万元,项目支出8391.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393.16万元,降低38%,主要原因:工程基本完工,工程款支出减少;二是公用经费缩减。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27.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82万元,占3.03%;城乡社区支出11.91万元,占0.13%;农林水支出8972.56万元,占95.17%;住房保障支出128.34万元,占1.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00万元,占0.3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8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3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2.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死亡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69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死亡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1.90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原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89.8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死亡人数增加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7.05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伤残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伤残经费每年递增。
2.城乡社区支出11.91万元,其中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1.91万元,主要是工程款等支出。
3.农林水支出8972.56万元,其中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429.3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新增人员。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16万元,主要是采购固定资产等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1089.0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609.40万元,主要是工程款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4.96万元,主要是水利及管护设施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468.99万元,主要是前期工作经费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499.40万元,主要是水毁修复工程和防汛应急物资储备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56.99万元,主要是抗旱水源工程款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3250.65万元,主要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501.85万元,主要是移民工程款支出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1355.88万元,主要是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支出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679.86万元,主要是市大禹杯工作经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8.34万元,其中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8.3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人员和基数调整。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00万元,其中包括: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8.00万元,主要是灾害风险防治等支出。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21.00万元,主要是灾害风险防治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7.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77万元,占64.42%;农林水支出333.48万元,占35.5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77万元,其中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421.57万元,主要是移民直补资金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68.50万元,主要是移民工程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113.70万元,主要是移民工程等支出。
2.农林水支出333.48万元,其中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333.48万元,主要是河道治理工程等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水利厅拨付的工作经费用于防汛期间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防汛期间借用一台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3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3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水利厅拨付的工作经费用于防汛期间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防汛期间借用一台车)。比上年减少2.68万元,下降12.7%,主要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缩减经费支出,厉行节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各项费用支出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3.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16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7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56.95万元,增长154.7%,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大楼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254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13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41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700%,自评平均分100分。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75.76万元,自评平均分93.35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7个项目(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项目、(2)“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项目、(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4)“水利发展补助资金”项目、(5)“水利发展补助资金”项目、(6)“水利发展资金”项目、(7)“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54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13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41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部门绩效评价没有发现存在问题。下一步无需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水利发展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4万元,执行数为12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市本级发放直补资金105.945万元,直补人口1756人;施大中型水库移民美丽家园项目17个;实施小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建设项目1个。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进预算项目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适当减少二次分配的时间,保证项目完成率;二是切实提高项目验收及时率,高标准的完成绩效目标。
(2)“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1万元,执行数为29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阜蒙县发放直补293.5万元,直补人口4892人;彰武县发放直补资金114.4万元,直补人口1896人;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美丽家园项目28个,实施小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建设项目11个。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进预算项目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适当减少二次分配的时间,保证项目完成率;二是切实提高项目验收及时率,高标准的完成绩效目标。
(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7万元,执行数为1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美丽家园项目14个。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进预算项目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适当减少二次分配的时间,保证项目完成率;二是切实提高项目验收及时率,高标准的完成绩效目标。
(4)“水利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95.3万元,执行数为4312万元,完成预算的61.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进预算项目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适当减少二次分配的时间,保证项目完成率;二是切实提高项目验收及时率,高标准的完成绩效目标。
(5)“水利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26.5万元,执行数为5955.9万元,完成预算的6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切实加强和规范了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进预算项目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适当减少二次分配的时间,保证项目完成率;二是切实提高项目验收及时率,高标准的完成绩效目标。
(6)“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12万元,执行数为16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切实加强和规范了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进预算项目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适当减少二次分配的时间,保证项目完成率;二是切实提高项目验收及时率,高标准的完成绩效目标。
(7)“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18万元,执行数为1202.6万元,完成预算的7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切实加强和规范了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进预算项目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适当减少二次分配的时间,保证项目完成率;二是切实提高项目验收及时率,高标准的完成绩效目标。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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