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8-15 浏览量:749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谱写美丽阜新建设新篇章,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划计划和《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二、“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指标。与2015年相比,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13.92%、16.04%、35.4%和32.4%,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减排任务。

  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2020年,国控细河高台子断面、省考养息牧河养息牧门断面及柳河长坨子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消除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4位。达标天数由2015年的273天增加到296天,PM2.5浓度由2015年的49μg/m3下降到36μg/m3。

  三、“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产业、能源、运输和农业投入四大结构更加合理,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新动能成为引领经济发展主引擎,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优良水体比例不断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提升。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得到有效监管,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机制基本形成,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定,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饮用水和地下水环境安全有效保障,重金属、固体废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成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提升,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规划确定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大类20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8项。

  四、“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了全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9项重点任务。一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三是加强协同控制,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四是“三水统筹”,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五是加强土壤风险防控,提高安全利用水平。六是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建设生态宜居乡村。七是实施保护修复,夯实生态安全基底。八是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九是建设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解读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潘成滨

  联系方式:0418-6325184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阜政办发〔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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