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阜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 2023-04-19 浏览量:51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阜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省自然资源厅的批复要求,以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体,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全力做好三篇大文章,不断优化勘查开发结构布局,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矿产资源基础和保障。

  二、《规划》是落实国家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各县(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空间布局、重大工程及政策措施,抓紧完成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工作,规范本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

  三、《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指标应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做好衔接。要认真落实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开采准入制度,对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必须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要构建规划实施奖励与约束机制,推进规划重大工程的实施。要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同时,扩大规划的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附件:阜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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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表

  附表1  阜新市国家规划矿区表

  附表2  阜新市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表

  附表3  阜新市勘查规划区块表

  附表4  阜新市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

  附表5  阜新市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6  阜新市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  图

  附图1  阜新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附图2  阜新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

  附图3  阜新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图

  附图4  阜新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附图5  阜新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 

  (注:附表、附图不公开)


总  则

  “十四五”时期是阜新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阜新市能源资源供给,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促进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阜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制定《阜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为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提供遵循。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规划范围为阜新市所辖行政区域内所有矿产资源(除石油、天然气以外)。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阜新寓意“物阜民丰,焕然一新”,位于辽宁省西北部,是内蒙古高原和东北辽河平原的中间过渡带,总面积10329平方公里,下辖五区两县,全市常住人口173.9万人。阜新市是全国第一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城市,20年来这座为共和国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矿业大市,发生了巨大变化,转型初期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就,“五城两市三基地”的功能定位更加凸显;海州露天矿、新邱露天矿等废弃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彰武土地沙化治理成效显著,形成资源型城市生态治理“阜新模式”;“玛瑙城”“温泉城”“赛道城”这些与矿业发展相关的特色品牌更加靓丽;辽西北生态安全屏障和辽西蒙东交通枢纽功能更加突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新能源示范基地和绿色食品基地取得明显进展;矿区环境和沙化土地治理深入推进,北部百万亩草原生态带基本形成,南部百里矿区生态恢复带初具雏形,森林覆盖率明显提升,绿色低碳转变成效明显,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市综合实力大幅跃升。

  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

  阜新市矿产资源种类较多,截至2020年底,阜新市已发现并经不同程度勘查的矿种46种,其中已经提交资源量的各类矿产26种,矿产地208处。主要有煤、煤层气、油页岩、金、铜、铁、磷矿、天然石英砂、膨润土、沸石、萤石、珍珠岩、泥炭、玛瑙等。

  一、优势矿产

  优势矿产主要有:煤、煤层气、油页岩、金、天然石英砂、萤石、膨润土等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均居全省前列。铁矿、地热、泥炭、石灰岩、玛瑙等也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潜在经济价值较大。

  二、基本特点

  矿产地相对集中。煤炭、煤层气、油页岩矿床均集中分布于阜新中生代成煤盆地中;大、中型金矿集中分布于阜新南部双山子—排山楼—大板一带;铁矿、多金属矿主要分布于阜新北部的太平—大五家子—福兴地—平安地,中南部泡子镇、两家子乡等地;天然石英砂主要分布于彰武县北部章古台乡、阿尔乡、四合城乡、冯家乡、大德乡一带;膨润土、沸石主要分布在阜蒙县平安地、大五家子、老河土、国华等地;泥炭产于彰武县大德—四合城一带。

  资源储量丰富。煤炭在省内占有重要地位,天然石英砂、萤石等居省内前列,地热、沸石、膨润土、珍珠岩、钾长石、玛瑙等亦有很大的资源潜力。

  矿床赋存条件良好。主要矿种及大、中型矿床如煤、煤层气、油页岩、金矿、膨润土、沸石、天然石英砂等,赋矿地质构造条件良好,有用矿石成分单一,易采、易选、便于集中规模开发利用。

  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景可观。阜新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如天然石英砂、膨润土、沸石、泥炭等资源潜力巨大,开采条件优越,随着深加工项目的落地,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成为阜新市矿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第二节  勘查开发及保护现状

  调查覆盖程度较高。截止2020年底,已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约535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面积的51%。完成了全市1:5万航空磁法测量和新一轮1:20万区域地球化学测量,开展了重点矿种的资源潜力评价和资源总量预测工作,圈定了一批重要的找矿靶区,为新一轮找矿勘查提供了大量基础地质资料。

  资源保障能力较强。截止2020年底,阜新市已设探矿权68个,登记勘查矿种13种,主要有煤、铁矿、金矿、萤石、天然石英砂等。

  开发利用成效提高。截止2020年底,全市矿山数量为81家(矿权库中采矿权数167家),开采矿种26种。固体矿产品总产量由2015年底的1745.23万吨减少到523.679万吨,矿业总产值由2015年的30.59亿元降至11.54亿元,矿业开发减量增效。

  “十三五”期间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炭等行业去产能和“五矿共治”相关政策,采取关闭矿山、控制开采量等措施,开采总量明显下降。阜新地区的煤炭产能大幅压缩,仅保留6家生产煤矿,产能由2015年的833.19万吨下降至124.51万吨,政策性关闭煤矿67家(已完成矿证注销28家);非煤矿山核减53家。

  阜新地区非金属资源丰富,品质优异,天然石英砂、膨润土、泥炭、珍珠岩等新的产业链已初具规模,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将为阜新矿业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2016年,中国铸造协会授予彰武“中国铸造用硅砂产业基地”称号。目前,彰武县正以天然石英砂资源为依托,着力打造天然石英砂产业链,从工业铸造、天然石英砂产品深加工到新型建筑材料等都得到全面发展。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铁、金、煤等主要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少,资源储备不足。矿业开发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整合仍需要不断深化,如彰武县是全国三大天然硅砂主产地之一,但硅砂资源勘查、开采和深加工利用缺少统一规划,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仍较严重,绿色矿山建设任重道远,矿山环境破坏严重,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尤其是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依然繁重。

  第四节  规划实施成效

  “十三五”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形势,阜新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定位,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六项重点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提高地质服务水平、保障矿产资源供给、优化勘查开发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矿业发展、深化管理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地质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完成1:5万航空磁法测量10327平方千米;完成1:5万阜蒙县和阜新市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6685平方千米;矿山地质环境调查10327平方千米;公益性地质调查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完成了全市金、铁等主要矿种的资源潜力评价。

  矿产资源勘查成果突出。“十三五”期间,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6处,其中新民金矿深部及外围取得找矿新突破,靳家店金矿、查马屯铁矿找矿成果进一步扩大,新提交天然石英砂3处。

  矿山规模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全市矿山总数由2015年242家缩减至81家,减少了66.1%,主要缩减矿种为煤炭、普通建筑用砂石,大中型矿山比例由3%上升到12%左右,矿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

  矿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市矿山绿化面积明显提高,生态得到有效改善。新邱采取“EOD+PPP”模式引进国际赛道城项目,推进矿山修复,提高环境质量;17家矿山纳入辽宁省绿色矿山创建库,其中,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阜新矿业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恒大煤矿已纳入辽宁省绿色矿山项目库。辽宁阜新海州入选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逐步深化。“十三五”期间,全面实施了以“矿权减量、矿业转型、矿企安全、矿山生态、矿区稳定”为主要内容的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矿产资源储量改革、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等部署要求,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了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的调整,简化了审批流程,简化归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登记事项,缩减办理环节和要件,提高了行政效率,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了矿业权出让征收管理,有效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

  第五节  形势与要求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加快转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当前我国发展已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加速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十四五”时期是阜新市全面完成转型初期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始迈向转型新阶段,实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的第一个五年。既面临大有作为的重大战略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资源保障能力提出新目标。矿产资源是工业的粮食,随着阜新市十四五期间产业发展,到2025年金、铁、天然石英砂、煤、地热等资源量需求提升,主要资源供给形势紧张,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任重道远。

  生态文明建设对矿业绿色发展提出新要求。矿产资源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构成要素。阜新市矿山开采历史悠久,部分地区环境破坏严重,环境治理起步较晚,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任重道远,废弃尾矿地质环境风险日益加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选冶等技术水平有待提升,矿业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势在必行。以绿色矿山建设为先导,培育壮大“新字号”,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大力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引导矿山企业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以矿业的绿色发展来构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发展新模式,从而更好地服务和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高质量发展对产业结构升级调整提出新任务。阜新市天然石英砂、膨润土、沸石、泥炭等优势非金属矿产深加工能力相对较弱,矸石山、废石及尾矿等综合利用水平有待提升。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理念,健全开采准入、激励约束制度体系,严格控制矿山数量、矿业结构和产业规模;实现资源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扩大“老字号”,开拓“原字号”,拉长阜新工业产业链,加快矿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是未来矿业发展的主旋律。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对矿产资源管理提出新课题。矿产勘查开发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矿业发展动力活力有待加强,需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领域创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矿业权市场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矿业权设置、矿区生态修复源头管控,切实推进“净矿”出让,强化矿业权出让、勘查、审批、开发和保护全流程监管,着力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为主题,以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做好矿产资源领域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助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不断优化勘查开发结构布局,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为阜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矿产资源基础和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突出优势,保障需求。加强阜新市优势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落实国家和省级规划布局,实施新一轮战略性矿产资源找矿突破行动,提高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做好市级出让登记矿种的勘查开发和保护布局,并将其转变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优先保障市场需求和民生发展。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牢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全生命周期”,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大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理念,优化矿产开发结构,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不断提升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实现矿业绿色低碳发展。

  优化布局,结构调整。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时空布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矿种,实行区域差别化、矿种差别化管理。优化矿山规模结构,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形成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建设“玛瑙城”“温泉城”“赛道城”和“智能城”等目标做好资源保障工作。

  改革创新,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突出差别化管理政策,引导矿业权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勘查开发秩序,推进构建生态友好、矿地和谐的矿业勘查开发新格局。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2025年规划目标

  贯彻落实省级矿产资源规划部署和要求,紧密围绕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业的需求,做好“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三篇大文章,优化矿业布局,调整矿业结构;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构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新格局。

  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提高重点矿种的保障程度;积极引导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提高战略性和区域优势矿产资源的保障程度。到2025年,铁、金、天然石英砂、地热和玄武岩等重点矿种的资源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更加合理。优化开发利用布局,合理调控矿产资源的开采总量,提升矿山生产规模,规划期内,全市矿山数量控制在10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0%;煤炭开发总量在300万吨;天然石英砂产量达到700万吨。

  绿色矿业建设发展进一步提速。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配套工作体系及技术标准更加完善,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更加协调。

  矿产资源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更加精细,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管理更加规范,资源家底更加清晰。健全矿业权交易等市场体系,持续推进砂石土矿“净矿”出让,出让收益征收、分配机制更加合理。

专栏一  阜新市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单位

指标值

指标属性

矿产资源勘查

新增资源储量

铁矿

矿石,亿吨

0.5

预期性

金矿

金属,吨

2

预期性

天然石英砂

矿石,亿吨

1

预期性

地下热水

万立方米/

500

预期性

玄武岩

矿石,亿吨

2

预期性

年开采量

煤炭

矿石,万吨

300

预期性

天然石英砂

矿石,万吨

700

预期性

铁矿

亿吨(62%

0.01

预期性

地下热水

万立方米/

300

预期性

玄武岩

矿石,万吨

500

预期性

矿山结构

矿山数量

10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

30

预期性

注:矿产资源勘查指标值为 20212025 年五年累计数值;年开采量指标值为 20212025 年年度数值;矿山结构指标值为 2025 年年底时点数值。

  第二节  2035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建成“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矿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勘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大幅度优化,矿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金、铁、天然石英砂、地热和玄武岩矿产资源“原字号”产业链建设得到更大发展。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海州露天矿和新邱露天矿等废弃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矿政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和新机制。

第四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阜新市按照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的总体思路,统筹全市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和分布特点,围绕“一核一轴两区两带”发展空间布局,构建阜新中部能源资源矿业经济区、两翼金铁非金属矿业经济区、彰武北部硅砂矿业经济区的矿业发展新格局,实施差异化发展策略,促进经济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打造高质量发展体系。

  第一节  合理优化勘查开发格局

  一、阜新中部能源资源矿业经济区

  北起彰武八道壕—谢林台,经雷家、新邱区、东梁区,南至清河门区,呈北东向穿越阜新市域中部,是辽宁省著名的煤炭资源基地,区内以赋存煤炭、煤层气、油页岩、地热等能源矿产而著名,也是阜新城市核心区。

  围绕老矿山外围和深部开展以优质煤为重点的开发,巩固能源优势地位,做好煤炭资源“老字号”。积极开展阜新东梁—韩家店煤层气、油页岩等清洁能源的勘查开发,围绕市区和重要旅游区开展地热、浅层地温能等非常规能源勘查评价工作,为科学利用清洁能源提供决策依据。

  二、阜新两翼金铁非金属矿业经济区

  北翼从哈尔套到紫都台镇,南翼从建设镇到新民镇,构成两翼金铁非金属矿产资源集聚区,是“原字号”矿产资源产业链开发的重要经济区。

  南翼有排山楼金矿,查马屯铁矿,北翼有同乃铁矿、元仓子铅锌矿,此外两翼均有水泥用大理岩、膨润土、沸石、珍珠岩、萤石、玛瑙、玄武岩等非金属矿产资源。

  区内以铁矿和金矿勘查开发为重点。加强重点矿区的周边和深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排山楼地区金矿为重点,打造黄金旅游小镇;以查马屯铁矿为重点建设采选冶一体的钢铁产业链。

  鼓励萤石绿色勘查开发,加强水泥用大理岩、玛瑙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保障现有产业的资源供给;稳步推进玄武岩资源的开发与高效利用。区内引导建设阜新氟化工产业基地,阜新玛瑙加工产业基地等资源深加工产业集聚区域。拉长综合开发利用的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彰武北部硅砂矿业经济区

  依托彰武县北部天然石英砂丰富的资源优势,加强统筹规划,在确保防沙治沙的生态屏障保障的前提下,优化天然石英砂勘查开采布局,提升硅砂产品科技含量,全力做强硅砂产业。

  第二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一、基础性地质调查

  在排山楼—建设金,太平—平安地金、铁和查马屯铁等重要成矿区带,开展区域矿产地质调查基础性和研究工作,紧紧围绕地质构造演化与成矿规律、火山岩覆盖区找矿、深部勘查等相关重大地质问题组织科技攻关,注重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创新,提高地质科技水平。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开展铁、金、萤石、地热等矿产重点成矿区带大比例尺成矿预测,建立典型矿床成矿和综合找矿模式,开展三维地质填图,查明成矿地质背景及控矿条件,总结区域成矿规律,圈定一批重要找矿靶区,评价深部能源资源潜力,为实施勘查选区提供基础支撑。

  三、地质资料管理与社会化服务

  加快构建自然资源成果档案管理体系,继续推进自然资源成果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全面完成辖区内地质资料汇交、数据库建设,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新模式,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数据库建设。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

  一、重要矿种勘查方向

  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和省内优势矿产勘查;鼓励开展煤层气、油页岩、地热等非常规能源矿产勘查。

重点勘查矿种包括煤层气、油页岩、地热、金、铁、铜、天然石英砂、萤石、陶瓷粘土、沸石、珍珠岩、泥炭、膨润土、玛瑙、玄武岩等。

  二、勘查布局导向

  落实国家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点部署金、铁、萤石、铷矿产及地热、天然石英砂、玄武岩勘查;加大清洁能源勘查投入,鼓励在战略性矿种已有大中型矿山深部和近矿外围等找矿有利地区部署勘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以满足阜新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三、国家规划矿区

  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的国家规划矿区,区内优先保障同类战略性矿产勘查开发,提高准入门槛,构建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形成保障战略性矿产安全供给的接续区,其中对辽宁阜新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加强煤系地层多种气源综合勘探开发力度。

专栏二  国家规划矿区规划情况

序号

名称

主要矿种

1

辽宁阜新排山楼新民

金矿

2

辽宁阜新

煤炭

  四、重点勘查区

  在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区域、具有资源潜力的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和近外围,以及有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区域,重点勘查区主要以战略性矿产及优势矿产为主。

  规划期内,全市共落实国家级、省级重点勘查区3处,为辽宁阜新排山楼—建设(国家级)金矿重点勘查区,辽宁阜蒙县沙拉镇—彰武县哈尔套镇金矿、萤石重点勘查区,辽宁阜蒙县太平镇—彰武县四堡子镇金矿、铁矿、萤石重点勘查区,主要矿种为金矿、萤石、铁矿。

根据阜新市矿产资源禀赋和地方产业发展方向,划定市级重点勘查区1处,为彰武北部天然石英砂重点勘查区,主要矿种为天然石英砂。

专栏三  阜新市重点勘查区

序号

名称

级别

主要矿种

1

辽宁阜新排山楼建设

国家级

金矿

2

辽宁阜蒙县沙拉镇彰武县哈尔套镇

省级

金矿、萤石

3

辽宁阜蒙县太平镇彰武县四堡子镇

省级

金矿、铁矿、萤石

4

彰武北部天然石英砂

市级

天然石英砂

  重点勘查区管控要求。重点勘查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内非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区域,允许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优先安排战略性矿产、省内优势矿产和大中型矿山深部和近外围资源勘查项目,优先投放探矿权;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引导技术创新,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应用;鼓励整体勘查,实施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及时汇交地质资料;统筹整合相关财政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形成多元多渠道勘查投入机制,促进找矿重大突破。

  五、勘查规划区块

  为了加强矿产勘查宏观调控和管理,按照科学布局、整体勘查的原则,按照阜新市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和勘查规划区块划定原则进行划定,坚持紧缺和重要矿产优先的原则,加强市、县发证矿种管理,防止一般矿产影响战略矿产和重要矿产整体勘查开发。省、市两级出让登记权限的矿种,按照发证层级依次划定勘查规划区块,空间范围不重叠。

  本规划优先落实国家规划矿区内规划矿种的勘查区块,落实省级划定和通过省级审核市级划定的省级出让登记矿种的勘查区块,然后科学合理划定市级出让登记矿种的勘查规划区块,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落实。

  省级出让登记矿种勘查规划区块:本规划落实省级出让登记矿种勘查规划区块共8个,其中,金矿勘查规划区块2个、铁矿勘查规划区块5个、萤石勘查规划区块1个。

  市级出让登记矿种勘查规划区块:市级出让登记矿种勘查规划区块15个,其中,天然石英砂勘查规划区块10个、膨润土勘查规划区块1个、地热勘查规划区块3个、玄武岩勘查规划区块1个。

  勘查规划区块主要管理措施:原则上一个区块只设立一个勘查主体,须与规划勘查矿种一致,各级登记管理权限矿种的勘查规划区块纳入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管理。市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地区实际需求,制定探矿权年度投放计划,做到有序投放,并向社会公告。投放探矿权时,应以批复的勘查规划区块为指导,且需符合规划准入条件。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同一主体设置探矿权的情形,视同符合勘查规划区块要求。

  在规划实施期间,如勘查规划区块范围与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勘查项目范围重叠,重叠部分需在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勘查项目工作结束后,经财政资金勘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投放其规划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

第五章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按照供给侧和需求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通过总量调控和设置各类准入条件,优化矿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矿业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一、重要矿种开发利用方向

  重点开采煤炭、煤层气、地热、油页岩等能源矿产,金、铁、铜、铅锌等金属矿产,天然石英砂、膨润土、萤石、沸石等非金属矿产。限制开采砂金等重砂矿物;禁止开采蓝石棉、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等矿产;禁止开采砷和放射性等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项目。

  二、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大力推进开发利用方向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由粗放开发向集约节约开发转变;由侧重开发向开发与保护并重转变;保护开发优势资源,扩大急缺资源开采,限制污染环境资源开发,实施重要矿产可持续供应战略;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煤矿开采总量按照《辽宁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开采指标进行管控。与煤炭共生的煤层气资源丰富,可作为煤炭的副产品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区内地热水资源丰富,水质上乘,规划期内继续加大开发利用力度。

  金矿、铁矿作为鼓励开发的金属矿种,资源潜力较大,规划期内鼓励规模化地下开采。

  鼓励规模化开采天然石英砂、膨润土、萤石资源,支持深加工产业链建设,提高非金属矿产品附加值。

  到规划期末,全市煤炭开采总量预期在300万吨,天然石英砂开采总量达到700万吨,铁矿石总量力争达到300万吨。

  三、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主要以战略性矿产或省内优势矿产为主,以重点开采矿种的大中型矿产地、重点矿区、重要矿产集中分布的区域为主,划定重点开采区范围。

  规划期内,全市共落实重点开采区2处,为辽宁阜蒙县赵家窝堡—革命营子重点开采区、辽宁阜蒙县太平山屯—彰武县上窝堡重点开采区,主要矿种为铁矿。

专栏四  阜新市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

序号

名称

主要矿种

1

辽宁阜蒙县赵家窝堡革命营子

铁矿

2

辽宁阜蒙县太平山屯彰武县上窝堡

铁矿

  重点开采区管控要求。重点开采区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倾斜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总量指标、优先投放采矿权;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促进大中型矿产地综合勘查和整体开发;加强矿产资源监督与保护,严格执行矿山开采规模准入标准,依法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引导资源向大中型矿山企业集中,优先保障大中型矿山改扩建过程中的合理用矿、用地等需求,实现有序勘查、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形成一批稳定供给和创新开发模式的矿产资源开发基地。

  四、开采规划区块

  为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凡达到一定勘查程度和一定规模、具有现时开发价值或潜在开发价值的矿区,划分开采规划区块。根据矿业权分级管理制度,省、市、县三级出让登记权限的矿种,按照发证层级依次划定开采规划区块,同时兼顾经济价值和综合利用开发效益。在落实省级划定和通过省级审核市级划定的省级出让登记矿种的开采区块基础上,科学布局和合理划定阜新市出让登记矿种的开采规划区块。

  省级出让登记矿种开采规划区块。本规划落实省级出让登记矿种开采规划区块共2个,开采矿种均为煤矿。

  市级出让登记矿种开采规划区块。市级出让登记矿种开采规划区块共3个,其中泥炭规划开采区块2个、陶瓷土规划开采区块1个。

  主要管理措施。原则上一个区块只设立一个开采主体,须与规划开采矿种一致,且具备详查且符合转采条件的地质勘查资料,市级出让登记管理权限矿种的区块范围不得与省级以上重点勘查开采区域重叠。各级登记管理权限矿种的开采规划区块纳入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管理。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地区实际需求,制定采矿权年度投放计划,做到有序投放,并向社会公告。投放采矿权时,应以批复的开采规划区块为指导,且需符合规划准入条件。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情形,视同符合开采规划区块要求。积极推进天然石英砂矿“净矿出让”。

  在规划实施期间,如开采规划区块范围与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勘查项目范围重叠,重叠部分需在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勘查项目工作结束后,经财政资金勘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投放其规划矿种的商业性采矿权。

  加强安全监管力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准入关,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山设计建设和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提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矿山深部开采与重大灾害防治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智能矿山建设和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

  第二节  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得到显著提高,矿山共、伴生资源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升,“三率”指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达到规定要求,基本建成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体系。

  一、结构调整和优化方向

  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区内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情况和市场需求等,制定主要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期内,新建、改扩建矿山须符合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天然石英砂、膨润土等已有露天开采矿山在采矿权延续时须符合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除上述开采矿种外,鼓励引导未达到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的已有采矿权,通过整合或提升生产规模,达到最低开采规模。

专栏五  阜新市主要矿产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序号

矿种名称

开采规模单位/

新建(改扩建)矿山

已有矿山

大型

中型

小型

1

煤炭(露天/地下)

原煤万吨

400/120

100/45

30/30

30/30

2

地热

万立方米

20

10

1

3

铁矿(露天/地下)

矿石万吨

200/100

60/30

30/10

15/10

4

铜矿

矿石万吨

100

30

3

5

铅矿

矿石万吨

100

30

10

6

锌矿

矿石万吨

100

30

10

7

金矿(岩金)(露天/地下)

矿石万吨

15/15

9/6

×/3

8

铷矿

矿石万吨

100

30

3

 

9

萤石(CaF2

万吨

10

8

3

10

天然石英砂

矿石万吨

60

20

10

11

泥炭

矿石万吨

120

45

4.5

 

12

石墨(晶质/隐晶质)

矿物/矿石 万吨

1/10

0.6/8

0.3/5

13

沸石

矿石万吨

30

10

2

14

石灰岩(水泥用/其他)

矿石万吨

100/100

50/50

30/20

30/—

15

玻璃用砂

矿石万吨

30

10

5

 

16

高岭土

矿石万吨

10

5

3

17

陶瓷土

矿石万吨

10

5

1

18

膨润土

矿石万吨

10

5

×

19

玄武岩

万立方米

10

5

0.5

 

20

饰面用石材

万立方米

1

0.5

0.3

21

建筑用砂石

万立方米

100

20

×

20

22

珍珠岩

矿石万吨

10

5

0.5

 

23

水泥用大理岩

万立方米

10

5

0.5

 

注:改扩建是指已有矿山整合或扩大矿区范围。
指没有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
“×”指禁止新建(改扩建)此类矿山。

  调整优化矿山规模结构。鼓励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提升矿业开发集中度,推动矿业转型升级,逐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结构,禁止建设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矿区环境问题突出、安全无保障的矿山。规划期内,全市矿山数量控制在100个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0%左右。

  调整优化矿业产品结构。鼓励以煤为主的传统能源逐渐向低碳环保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转变;合理高效开采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推广采用新工艺,提高采选冶技术水平,形成持续、稳定的供矿能力;非金属矿业延伸下游产业链,开发利用从追求产量、产值转到追求质量、效益,鼓励产品结构由单一向多元、由低中端向高端产品转变,发展精深加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规划期内,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从源头上查明可供综合利用的资源,为最大限度地节约与综合利用各种矿产资源奠定基础。

  废弃资源与尚难利用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阜新市废弃资源主要包括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废石等资源,规划期内,加大科技投入,开展针对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研究,提高矿山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水平。如:推广煤矸石发电和建筑材料生产技术和工艺,将发电、建材及制品、复垦回填以及无害化处理等大宗利用技术作为主攻方向。

  加强推广规模化利用低品位矿石技术的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及利用率。加强低品位及难利用矿石的选冶试验研究,重点是天然石英砂、低品位铁矿和萤石矿、陶瓷土除杂等。

  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引导矿山企业在能源矿产、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淘汰落后技术设备与落后产能,促进矿产资源领域节能减排和节约与综合利用。

  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推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利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综合实地核查工作,重点加强矿山“三率”指标的监督管理,提升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降低生产能耗。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以税费调节、投融资政策等经济手段,构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节  规范普通建筑用砂石矿开发利用

  规范普通建筑用砂石矿管理,合理优化矿山布局,减少自然生态环境破坏,将砂石资源的开采集中于交通条件方便、资源集中、质量较好的区,统一规划开采布局,划定集中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在县级规划中落实。

  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出让实行关小上大,控增减存,鼓励规模化开发。统筹考虑城镇发展、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和交通条件,从严控制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设置数量和布局,引导砂石土资源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

  本轮规划阜新市普通建筑用砂石矿集中开采区控制在21个,其中阜蒙县普通建筑用砂石矿集中开采区控制在14个,彰武县普通建筑用砂石矿集中开采区控制在7个。

  集中开采区划定要求。集中开采区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主要控制线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各类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域的管控要求,区域范围原则上不得与市级以上重点勘查开采区域重叠,并与现有矿业权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确采矿权投放数量、开采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修复措施等准入要求。原则上资源储量规模应达到中型以上(1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矿山分布相对集中,平原与丘陵过渡地区原则上不低于500万立方米且矿山分布相对集中。

  严格矿业权准入。实行集中开采区和最低开采规模“双控”管理,新立普通建筑用砂石采矿权原则上均应分布在集中开采区内,并在县级规划中落实。新建、改扩建和延续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为20万立方米/年(50万吨/年)。

  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提倡矿地统筹和“净矿”出让,引导新建矿山向“五矿共治”关闭后的空白地选址,鼓励矿山按地貌单元进行“夷平式”开采,不留残山残坡。支持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砂源替代利用,鼓励建设100万吨/年以上机制砂石项目,鼓励利用废石以及铁等矿山尾矿生产机制砂,引导砂石企业向预拌砂浆、砌块墙材、资源综合利用等下游产业链延伸,探索建设绿色砂石生态产业区。

  第四节  探索“净矿”出让

  天然石英砂矿作为区内优势并鼓励开发矿种,考虑资源禀赋、开采方式和市场需求等特点,从保障矿业权人正常进行勘查开采的角度出发,探索采用“净矿”出让方式出让矿业权。

  在申报年度出让计划前,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查清区内资源潜力,缩小规划区块范围,优化矿业权“净矿”出让流程,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依据地质工作成果和市场主体需求,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库,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并做好与用地、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以便矿业权出让后,矿业权人能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

第六章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严守生态安全红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煤、铁、金等传统矿山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打造一批绿色矿山、智慧矿山、数字矿山,打造“阜新蓝”“阜新绿”,建设美丽阜新。

  第一节  绿色勘查

  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行业标准实施各类勘查项目。

加强源头把关。在勘查项目立项、设计编审时严格把关,要充分考虑“地质、经济、技术、环境”要素及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对勘查工作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明确要求勘查工作结束后对所破坏的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统筹对共、伴生矿种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避免重复勘查对生态环境的二次影响,编制符合相关标准的勘查设计。

  推动技术创新。鼓励应用先进成熟的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引导勘查项目减少槽探、硐探等工程手段,加大航空物探遥感、非常规地球化学勘查等技术应用,最大程度减少勘查施工、驻地建设与管理、环境修复、道路修建和场地平整、环境本底调查等方面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范围,实现地质勘查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严格制度监管。建立绿色勘查督导制度,对勘查活动从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督导,并与项目评审结果挂钩,督促探矿权人和勘查单位改进勘查方式、提高勘查水平,认真执行绿色勘查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第二节  绿色矿山建设

  通过政府主导、矿山主建,标准领跑、政策扶持,部门联管、社会监督,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全省矿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矿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推动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切实发挥海州区政府组织领导作用,积极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成。充分发挥规划引领、资金引导作用,由点到面、集中连片、整体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分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坚持示范引领,细化落实绿色矿山激励政策,落实矿产、土地、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绿色矿山安排。

第七章  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

  规划期内,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落实保护和修复治理责任,构建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制度体系。

  以百年赛道城等项目、海州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为引领,推动百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加快修复海州露天矿、新邱露天矿生态系统,开展工矿废弃地、采煤沉陷地整治,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融入城镇休闲和生态旅游发展体系,打造资源型城市废弃矿区综合治理和整合利用的全国典范。大力推广矿山尾矿、废弃资源的深加工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第一节  新建矿山生态保护准入

  严格矿山准入条件,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坚持源头预防,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新建矿山制定从生产到闭坑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的全面规划,形成“采前有规划,过程能控制,采后可修复”准入制度。

  第二节  加快推进生产矿山治理修复

  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源头控制、预防和控制相结合,生产矿山必须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严格落实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占损土地进行治理恢复。严格闭坑矿山的管理,停采或关闭的矿山、采坑,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有关规定,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治理原则,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强化对采矿权人主体责任的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管。矿山生态修复应因地制宜,充分考虑矿山和周边生态本底、承载力和恢复能力。

  第三节  全力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围绕《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落实海州露天矿恢复治理工程;按《阜新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优先开展“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逐步完成从重点区到一般区的恢复治理,采用销号制度逐一进行落实。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文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文精神,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各方投入,推进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通过修复指标,绩效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措施加强修复工程实施,落实政府和企业责任主体,全面完成废弃矿山治理修复

第八章 实施重点工程

  第一节  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

  一、地质调查评价重大工程

  落实基础地质调查、能源矿产地质调查、重要金属、非金属矿产地质调查等重大工程,为后续勘查工作提供基础。同时加强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开展地质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促进地质资料二次开发,指导找矿勘查。

  落实辽宁省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的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在阜新地区,推进铁、金、萤石等矿产地质调查,优选找矿远景区,在重点远景区实施三维地质调查,提供找矿靶区。

  二、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增储工程

  继续开展查马屯铁矿勘查,扩大资源量规模,并以查马屯找矿模式,在阜新地区寻找火山岩盖层隐伏之下的铁矿床;开展靳家店等金矿勘查,提高资源量级别和规模,寻找高品位金矿床;积极开展彰武北部天然石英砂勘查,增加资源储量。

  三、老矿山深部外围找矿示范工程

  在阜新恒大煤矿、排山楼金矿等国家规划矿区的深部及近外围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增储工程,积极引入商业性投资,储备一批接续资源。围绕大型水泥厂开展水泥用大理岩接续资源勘查。

  四、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工程

  在阜新中部能源资源矿业经济区,以市区的清河门、东梁、新邱等人口密集区开展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工程。创新合作机制,推进阜新地热资源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示范,积极探索勘查开发先进技术,促进地热能资源优势转化和地方经济发展。

  第二节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工程

  在国家规划矿区和重点开采区、市内优势矿产开采区,围绕大、中型矿山,开展战略性矿产开采能力建设及储备工程,保障矿产资源供应链稳定,提高煤炭、铁、金、天然石英砂、地热等矿种生产能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落实辽宁省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的阜新煤炭残余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工程。鼓励开展煤层气抽采工艺新技术研究,开展煤层气开发利用、残余煤炭资源液化、气化技术研究。加强煤矸石分选工艺技术创新,持续提升煤矸石综合利用水平,真正实现“吃干榨净”、“变废为宝”,促进全省能源结构调整。

专栏六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

序号

技术名称

行业

1

阜新煤炭残余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工程

煤炭

2

恒大煤矿整合东梁沙海组、刘家区扩大产能工程

煤炭

3

雷家煤矿新建工程

煤炭

4

阜蒙县查马屯铁矿开发利用工程

黑色

5

排山楼金矿扩建工程(二道岭、靳家店区)

稀贵

6

彰武天然石英砂建设工程

铸造、建筑

7

市区地热开发工程

能源、旅游

 

  第三节  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工程

  在阜新煤田生产矿井和关闭矿井,开展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项目、矸石山等废弃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依托供电公司现有设备及技术,开展增量配电网、电能动力汽车充电站、风光发电项目,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展排山楼金矿选矿改造项目等一批项目建设。

  第四节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以《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国家项目为依托,开展阜新百里矿区核心区生态修复工程、柳河平原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努鲁儿虎山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科尔沁沙地南部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改善阜新海州露天矿周边矿区人居环境,提升科尔沁沙地南部防风固沙能力,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第九章  统筹县、区矿产资源规划

  本轮规划阜蒙县和彰武县单独编制,海州、细河、太平、新邱和清河门五个区不单独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市级规划中设立专门篇章,对五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进行落实。通过五区的矿产资源空间布局科学分区,构建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管理体系,使每个区发挥不同矿产资源优势,服务于阜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阜新市海州区规划区块设置

  规划期内,海州区拟设开采规划区块2个,开采主矿种均为煤矿。

专栏七  海州区开采规划区块

序号

区块名称

开采主矿种

1

辽宁省阜新市刘家煤矿

煤矿

2

辽宁省阜新市五龙煤矿

煤矿

  第二节  阜新市细河区规划区块设置

  规划期内,细河区拟设勘查规划区块1个,勘查主矿种为地热。

专栏八  细河区勘查规划区块

序号

区块名称

勘查主矿种

1

阜新市市区地热普查

地热

  第三节  阜新市太平区规划区块设置

  规划期内,太平区内未设置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第四节  阜新市新邱区规划区块设置

  规划期内,新邱区内未设置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第五节  阜新市清河门区规划区块设置

  规划期内,清河门区拟设勘查规划区块1个,勘查主矿种为地热。

专栏九  清河门区勘查规划区块

序号

区块名称

勘查主矿种

1

阜新市清河门区地热普查

地热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快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推动矿产资源勘查有序发展。推动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协调配合,促进地勘资金项目成果转化,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益,实现财政资金良性循环。加强地勘行业管理,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壮大商业性勘查市场主体。鼓励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

  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加快推动矿业权管理由“审批制”向“出让+登记制”转变,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合同管理、登记生效的矿业权出让制度体系。深化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引导市场投入,探索建立“净矿”出让工作机制。完善矿业权交易规则,建立健全矿业权交易信息和矿业权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促进矿业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规范网上交易行为。

  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新体系,完成新老标准转换工作,不断完善资源量与储量的匹配结构,提升储量保障能力。深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程序,精简要件,提高信息化程度。积极推进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工作,及时做好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更新保护工作,提升矿产资源保护能力。加强储量统计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督促矿业权人认真填报储量数据,按规定履行汇交义务。

  健全矿产资源监管制度。加强监管执法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全面推行“掌上执法监管”,建立多部门“双随机”联合监管责任机制,构建覆盖地质勘查、矿山建设、开发运营、闭坑修复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开展矿山动态巡查和航空遥感监测,积极探索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推动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进一步完善全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强化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勘查开采企业。引导形成从业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的格局。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落实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市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全面落实省级规划目标任务,部署本级规划内容,积极推进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各级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按照管理职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考核指标,并纳入同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统一考核。

  做好相关规划衔接协调。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确保矿产资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相关市级专项或行业规划,在规划目标、重要指标、重点布局、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等方面要与市级矿产资源规划保持一致。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建立规划年度实施制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要根据地质找矿新进展、经济社会形势新变化和年度管理实际需要,及时对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结构、矿业权投放、政府财政出资项目的重点方向和区域进行统筹安排和调整优化,服务找矿突破和矿业发展方向转变。

  各级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严格勘查开发项目审核。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会审制度,依据规划严格审核勘查开发保护项目。严格执行规划禁止限制勘查开采矿种规定,对限制勘查开采矿种要加强审核。严格落实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加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和集中开采区管理,符合相关设置要求,方可投放矿业权,确保整装勘查、规模开发。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等规划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规划审核。

  健全规划评估调整机制。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涉及约束性指标调整、勘查开发重大布局结构调整的必须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其中根据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确需新增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或需对已有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范围进行调整的,可由原规划编制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调整。

  第四节  完善规划监督机制

  创新监督方式。实行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采用遥感等技术手段,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报导,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规划编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规划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做到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项目公示。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包括矿业权设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等。

  第五节 加强要素保障

  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市县级财政资金重点保障矿业权出让前期矿产资源勘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参与矿产资源勘查、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矿业绿色发展等,激发市场活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规划实施管理机关、规划编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后备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专业能力和业务管理培训,强化规划意识,提升矿政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地勘单位对各级规划编制实施的技术支撑,培养一批熟知政策、精通业务、懂管理的综合型规划人才。

  第六节 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强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建设全市矿产资源数据库,提升数据库建设质量,为规划管理提供基础保障。以自然资源“一张图”平台为基础,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提高公共服务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做好规划信息与矿政管理“一张图”和矿业权信息公示系统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规划管理的指导作用。加快推动各级矿产资源信息数据互通互联,打破部门壁垒,满足信息共享、数据更新、监督管理等矿政管理工作需要,提高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附 则

  本轮规划中未单独编制矿规的县区,已在市级规划中以独立章节对辖区内矿业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

  本《规划》经阜新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批准,由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会同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共同实施。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阜新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阜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解读

  图解——《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阜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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