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3-30 浏览量:78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2023年3月27日,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阜新市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针对方案进行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1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在此基础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6月2日出台《辽宁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22〕3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满足广大农村群众对更高标准、更多种类寄递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邮政快递业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在前期深入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辽宁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

  三、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邮政企业开放共享服务网络资源,充分发挥邮政企业遍及乡村的服务网络优势,整合邮政快递末端投递资源,满足边远地区群众基本寄递服务需求。鼓励邮政企业对农村邮政网点升级改造,实现“多站合一”;创新乡镇邮政网点运营模式,实现“一点多能”;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提升农村邮政公共服务能力。鼓励邮政企业深度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加快农村电商与邮政寄递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协同发展,推动邮政服务农村市场。

  二是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推动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快商合作等多种方式共建共享末端配送网络,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依托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物流园区、客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县域寄递共配中心。整合在村交通、邮政、快递、供销、电商、商超等资源,利用村内现有党群服务中心、村委会、农村书屋、集体闲置用房等农村现有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三是优化融合协同发展体系。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持续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推动道路运输集约化、设备设施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承接县域商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相关项目,争创全国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建立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鼓励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支持县级公路客货运站、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拓展物流服务功能,为邮政、快递企业提供中转装卸、运输配送等服务。鼓励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企业立足县域特色农产品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鼓励邮政快递企业积极打造“一县一品”农特产品进城项目,通过“邮政快递+农特产品”形式服务农户,助力农产品外销,带动农户增收。

  四是构建冷链寄递体系。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加快冷链寄递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依托邮政快递收寄处理场地建设或租用冷链仓储设施,购置、租用或外包冷链运输车辆,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冷链寄递物流体系。

  五是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全面实现网上备案和“一次都不用跑”,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鼓励县区快递企业加盟服务多个品牌,实行集约化经营。鼓励创新发展,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快递经营业务模式。鼓励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综合寄递物流配送服务,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和运输安全管理,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规范农村快递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农村从业人员权益保护。

 

  解读单位:阜新市邮政管理局

  解读人:吴贺军

  联系方式:0418-6324500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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