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3-02-07 浏览量:394 来源:阜新市工读学校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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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工读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工读学校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工读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把那些品的行为偏常及有违法行为,普通学校及家长都难以教育的中小学生教育转化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德育处、团委、教务处、工会、总务处(财务室)、实训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工读学校

第二部分  阜新市工读学校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工读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520.39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39.5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增加87.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81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4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4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幅度0。

  (三)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阜新市工读学校机关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阜新市工读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占有国有资产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项目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经费,保障学校内教师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事故率降低,提高学生及家长以及在校教师满意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工读学校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应个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附件:阜新市工读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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