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0-09 浏览量:597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
3、依法监督、管理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文化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保卫组织的建设。
4、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5、负责本区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6、预防、制止和惩治涉及危害保护区治理和保护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有关部门在保护区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全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和户籍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9、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和公安信息网络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701.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76.7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6.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5%。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12万元,降低0.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二是上年结转减少。
(二)支出总计169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73.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4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2.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82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
2.项目支出26.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4%。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82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一是办案业务增多,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长。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58万元。
主要是经费压缩、人员调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3.94万元,降低90.27%,主要原因:是依据国发(2021)5号文件要求,财政将当年预算指标余额全部调减收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15万元,项目支出15.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2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一是办案业务增多,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长,人员经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1%,无年初预算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9.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69.94万元,占92.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1万元,占2.39%;住房保障支出78.86万元,占4.67%。
1.公共安全支出1569.9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等公共安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1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1.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78.8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等住房保障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比上年增加1.22万元,增长3.72%,主要是增加了车辆购置支出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包括油费、修理费、车辆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3.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7.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82万元,比上年增加38.65万元,增长23.12%,主要原因是日常业务增多,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后勤保障用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2021年度我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本单位2021年度单位整体情况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89.1万元,自评总评价得分99分。
(2)部门评价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无部门评价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部门无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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