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5-19 浏览量:1067 来源:阜新市统计局综合统计执法监督科 责任编辑:牟洪义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5月17日,阜新市委召开第43次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全市统计监督工作。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艾民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审议通过《监督意见》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监督意见》出台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提出了全市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建议。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秀廷做表态发言。市委书记胡涛主持会议并部署全市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监督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统计工作做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又一次重大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会议要求,一是要吃透文件精神。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及时传达学习《监督意见》精神,将学习贯彻要求传达到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精神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要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统计督察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学习,坚持统计法进党校,注重学习成效,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要细化任务分工。市统计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安排。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坚持全程负责,一抓到底,确保工作不断,责任到岗到人,确保《监督意见》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要聚焦《监督意见》五项主要任务,把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健全统计工作保障机制,健全统计监测服务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建立统计机构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四是要对标具体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县区要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做好统计督察“回头看”准备,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一是统筹安排县区统计局行政编制数量和事业编制人员,保障独立开展常规统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二是保障统计调查普查经费,强化统计信息化建设,筹备第五次经济普查。三是明确“三个不得”,即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不得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不得随意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四是对标经济社会领域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提前发现排查隐藏在数据背后的重大风险隐患,查找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区域性问题,提出务实有效的具体措施。五是要强化跟踪督查。市统计局要联合市政府督查部门把《监督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开展阶段性经常性督查、专题督查、跟踪检查等工作,建立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通报情况、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以查促干、以督促改,确保每一项贯彻任务都能落地有声。同时,要加大对督办结果的运用力度,完善配套制度,传导责任压力,对不能完成任务的要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阜新市委常委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各位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各县区委书记、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市纪委监委等17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签发:张鹏 审核:赵鹏 编写:梁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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