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彪哥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2-03-29 浏览量:8094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2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全面推广“彪哥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广“彪哥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

 

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积极打造“彪哥模式”品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体制机制,聚焦稳定主题,创新“彪哥模式”,突出基层基础,激发社会活力,整合多元力量,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平安阜新、法治阜新、“厚道阜新”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结合、突出实效”的总原则,着力在“彪哥模式”新内涵、新格局、新团队、新领域上下功夫,有力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做大做强“彪哥模式”品牌,努力打造成阜新法治政府建设的“金名片”。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挖掘“彪哥模式”新内涵

1.以“四大原则”为引领,把握“彪哥模式”以民为本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群众路线、因案施策、伦理导向、公道至上四大原则贯彻到调解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厚植为民服务情怀,释放群众自治力量,践行“一线工作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彪哥模式”扎根基层、为民服务的正确方向。

2.以“十大方法”为支撑,掌握“彪哥模式”以法为基总基调。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诲人作为“彪哥模式”的基本准则,充分运用“理清思路、依法调解,把握时机、处理及时,语言到位、恰到好处,合理安排、适时介入,掌握政策、耐心工作,坚持原则、敢于承担,打开思路、多动脑筋,相互理解、换位思考,现场调解、就地化解,依法依规、敢于碰硬”十大方法技巧,尽全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特别对一些信访老户,应做到能帮扶的不打折扣,能救助的绝不拖延,真正化解一批疑难复杂的信访积案。

3.以“三大机制”为抓手,构筑“彪哥模式”以调促稳总渠道。坚持把“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理念融入到“彪哥模式”之中,通过限时办结、四级联调、分级调处三大机制,促进市、县、乡、村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创新“炕头调解”“地头调解”“圆桌调解”“板凳调解”“流动调解”等形式,构建起开放式、体系化大调解格局,实现矛盾纠纷快速受理、因案施调、高效化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4.以“52字方针”为指导,坚持“彪哥模式”以德促善总纲领。坚持“情在前,理在先,法律约束在后边;勤讲今,多比古,打开心结最关键;看事态,谋进展,有根有据多调研;化矛盾,解疑难,最终把案办圆满”52字方针引领作用,把握调解过程中应注意的态度、应坚守的底线、应达成的目标,坚守公正磊落、刚柔并济的调解风格,强化德治与法治的优势互补,促进情理法三者深度融合,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以德促善、社会和谐的目标。

(二)建立完善“彪哥模式”新格局

1.提级升位。在全市学习推广“彪哥模式”。各县区、各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检查指导、部署推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力争将其打造成“叫响全国”的调解品牌,为全省、全国提供阜新经验。

2.优化职能。在加强医疗、物业、道路交通、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校园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各级人民调解中心(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职能,实现引导分流、调解处置、协调督办,强化便民服务功能。

3.设立站点。在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乡镇(街道)调委会及个人调解室设立“彪哥”法律服务接待站,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设立“彪哥”法律服务接待点,通过“站、点”建设实现“彪哥模式”全域覆盖。

4.统一冠名。把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及个人调解工作室、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统一冠“彪哥”团队标识,不断扩大“彪哥模式”品牌效应。

(三)发展壮大“彪哥模式”新团队

1.做大精品团队。从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社会贤达等群体中选聘一批具有“彪哥”式奉献精神、热心调解工作的调解专家,组建“市级人民调解专家库”,统筹谋划开展“精准辅导”,营造一带多、多带一、团队帮带的良好氛围。

2.做大核心团队。以阜蒙县“彪哥”法律服务团队为基础,把司法所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彪哥”法律服务团队,组建一批核心团队。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组织体系,配备人员力量。

3.做大示范团队。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力量,依托司法所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乡镇(街道)与村(社区)调委会、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及个人调解室等各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倾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精通业务、热爱事业、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彪哥”示范团队。

4.做大特色团队。坚持因地制宜,依托评理说事点、信息点等新建一批家门口的特色个人调解工作室,打造一支“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各具特色的调解团队,年内力争累计达到150个以上。

(四)延伸拓展“彪哥模式”新领域

1.促进“彪哥模式”经验向司法行政领域延伸。健全完善风险源头预防化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建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夯实人民调解基层基础,推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和个人调解室建设常态化规范运行。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责,将“彪哥模式”经验重点向复议调解、律师调解、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各领域延伸,努力打造“叫响全国”的司法行政品牌,为打造“厚道阜新”提供发展软实力。

2.促进“彪哥模式”经验向行政调解领域延伸。进一步健全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严格落实市、县、乡三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增强“访调对接”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将“彪哥模式”经验重点向教育、医疗卫生、退役军人、物业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环境保护、民族宗教、文化旅游、知识产权等领域延伸,对重点项目建设、突发应急事件处置中潜在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引导涉纠纷部门、单位及早介入、主动作为,确保矛盾化解在源头、争议防患于未然,努力形成“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全程全域、共治共赢”的行政调解格局。

3.促进“彪哥模式”经验向公调诉调领域延伸。以推广“彪哥模式”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调、诉调对接机制。加强派出所与司法所“两所联动”工作,派出所在接警处理民事纠纷或治安案件中,应积极主动引导当事人采取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需要司法所调解的民间纠纷,派出所应大力支持。强化派出所警务室与村(社区)调委会对接,推动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民警调解席”,由公安民警和调解员共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参与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度推进诉源治理,拓展纠纷化解渠道。

4.促进“彪哥模式”经验向基层治理领域延伸。严格落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要求,将“彪哥模式”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依托民(辅)警、信访员、调解员、网格员深入基层、分布广泛、熟悉民情的优势,加强不稳定隐患排查,落实日常排查、联合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机制,做到引发轨迹全面掌握、薄弱区域密切关注、动态趋势快速预警、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大力推广阜蒙县评理说事员、一村一辅警、信访代理信息员“三员合一”模式,实现信访矛盾纠纷“闭环”处理,严防发生“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将推广“彪哥模式”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任务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在点位、特色、标准等方面做到全覆盖,打造符合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彪哥模式”品牌,形成“一地一品、百花齐放”的局面。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推广“彪哥模式”的保障力度,在经费、人员、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等形式,运用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等方式,不断强化调解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内容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力传播“彪哥模式”好声音、新故事。要注重培育典型,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有特色、有亮点的“彪哥模式”经验做法,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将“彪哥模式”推广工作成效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绩效考评、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由各部门分别实施,结果运用与部门重点专项工作挂钩,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推广工作督导检查,定期进行通报。


  图解——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彪哥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广“彪哥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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