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科协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2-02-17 浏览量:512 来源:阜新市科协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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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科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科协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科协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科协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科协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科协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科协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科协2022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科协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科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科协是全市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共阜新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全市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1、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2、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创新体系建设。

3、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4、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5、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建设科技创新智库,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7、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

8、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同海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交往与联系。

9、负责对所属市级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县(区)科协和基层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业务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科协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科协机关

二、阜新市科协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科协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科协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科协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科协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科协2022年收支总预算154.06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24万元。引起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

  (二)关于阜新市科协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科协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科协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39万元。

(四)阜新市科协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科协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科协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预算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科协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科协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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