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领航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

日期: 2021-12-20 浏览量:395 来源:阜新市统计局综合执法监督室 责任编辑:牟洪义 文字大小:

阜新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秀廷

统计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统计效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支撑,依法治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统计工作中的具体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市级统计机构,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担当,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和核心任务,加快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建设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

阜新市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一是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改委等29个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参加,全面定准我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建设总基调。二是市统计局每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全面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自觉学好法、用好法、普好法,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三是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对“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的1308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全覆盖式培训,对青年干部培训班的12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培训。四是深化基层统计培训。召开法治工作会议,对县区分管统计执法的领导及业务人员、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全市执法业务骨干等人员开展重点培训。12月集中普法期间对市县(区)统计机构新入职人员赠发“统计系统新入职人员法律事务提示手册”,有效树立统计新人法治理念。力邀省局专家,举办“统计大家谈”活动,对全市统计系统人员开展法治培训。全体统计人员在工作中不说外行话、不做违法事,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根据各自分管领域,积极查找工作流程和数据质量风险点,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整治,将中央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工作要求自觉落实到统计工作全过程。

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统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国情国力调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阜新市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坚决履行依法统计调查、积极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有效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一是GDP统一核算改革取得重要成果,阜新改革经验在国家统计局内网刊登。形成以统计局内科室联动、行业部门联动、市县上下联动的“三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基础指标主管部门联系指导制度,通过数据共享、问题反馈、联合调研、集中培训等方式,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管统计”的工作责任,基础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二是重点领域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修订完善《阜新市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管理实施细则》,下放500-5000万元项目入库审核职能至县区。积极协调国调队和市农业农村局,推动粮食产量、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归口工作有序衔接。全程跟进国家统计局关于规上工业增加值和社会消费商品零售总额测算方法改革。制定《阜新市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健全和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分类标准体系和调查制度体系。三是积极跟进探索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三新”经济、民营经济、文化产业等新领域统计改革步伐,组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1174家调查单位开展核实认定工作,394家认定为数字经济单位,高质量完成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单位库建库任务。全面测算2017年以来高技术制造业、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数据,为我市高技术制造业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依据。

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强调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阜新市各级统计部门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善于运用统计法治思维,自觉履行依法统计义务,坚守统计法律底线,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一是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格追责问责。严格履行市反腐败工作小组成员职责和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市纪委、市组织部反馈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严格履行市委印发《阜新市全面推进监督体系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将统计监督纳入全市监督体系。二是各级统计部门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持续保持统计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加大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力度。2021年全市执法检查84家单位,其中“双随机”执法检查83家,立案警告并处罚款1件,实现县(区)执法检查全覆盖,统计调查主要专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消除执法检查的盲点盲区。三是严把数据质量关口。制定《阜新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高频次、广覆盖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完善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加大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力度,实时监测平台上报进度,核实数据匹配性与逻辑性,认真分析数据异常波动原因,及时沟通企业做好情况说明,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四是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执法工作的“市县(区)联动、科室间协调”,推动形成阜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治理“一张网”的工作格局。

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经常化、重点化、多样化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活动

紧密结合“依法治统”工作,加强对统计普法工作的领导,以日常统计工作为载体,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制度化、经常化、重点化、多样化的普法活动。一是将统计普法宣传作为统计培训、调研的重要环节。市局综合统计执法监督科联合局工业科、投资科、贸易科、社会科、农业科开展制度化、经常化普法,制发PPT学习课件和有关学习宣传资料,保证全市“四上”单位普法全覆盖。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全市利用统计业务和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培训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培训30余次,累计普法2000多人次。市统计局各科室围绕产业发展、项目入统、企业生产、数据核查等内容开展多层次统计调研,调研的同时,每年对200多家企业、项目、机关事业开展入企入户普法二是精心组织重要时点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市统计局充分利用9.20、12.4、12.8等重要时间节点,主动沟通协调市司法局、国家统计局阜新调查队、省统计局阜新调查队和个别县(区)局等联合开展大型现场普法活动。现场树立展板、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宣传卡片、手机架、手提袋等各类普法物品,接受群众法律问询等方式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普法活动。三是创新方式,积极预防新入库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市统计局为当年新入库企业,专门制发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每入库一家企业即时发送一份告知书,告知其法定权利和义务,明确报表过程中应当规范的基础性工作和注意事项,提前引导企业依法依规报数,把好源头数据质量。四是充分利用报刊、门户网站、“统计政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制度方法、生产流程的理解和支持。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统计法治意识。

新时代新要求,新时代新使命。全市统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进统计法治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为新时代阜新高质量执政决策提供统计保障,为新时代阜新高质量发展谱写统计新篇章。

签发:张鹏  审核:梁金红  来源:梁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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