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

日期: 2021-11-25 浏览量:302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晓慧 文字大小:

929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批自由贸易港配套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的要求,充分运用国家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权,在公平竞争领域的专项立法探索,属全国首创。

  《条例》共三十五条,分为总则、公平竞争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对影响公平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是关于公平竞争的整体性地方性法规,确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制度、细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平竞争机制和职责、强化公平竞争执法衔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作用、强化社会共治、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等内容,致力于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助推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畅通。

  《条例》结合海南自贸港实际,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从约束规范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活动、明确以竞争政策为基础协调产业政策等经济政策、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等多个方面,对如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进行相对具体化的规定。同时,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作用,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法规并设立专章,在与国家相关政策总体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增加部分细化规定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科学性,强化其约束力。

  《条例》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明确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制定竞争政策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借鉴CPTPP规则和香港地区经验,建立健全影响公平竞争行为的举报人奖励、保护制度;参考香港立法关于告诫的做法,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在调查中可以采取约谈被调查经营者等方式,依法进行告诫并提出整改要求。此外,对标CPTPP中关于私人诉权和消费者保护要求,完善私人救济机制和消费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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