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核算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1-02-18 浏览量:386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核算中心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8月8日,是阜新经济的先导区、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地,1994年被辽宁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经省政府批准变更为辽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3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

(一)主要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规定。
  2、编制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所在地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定和审批权限,依法以进行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工作。
  4、按规定权限审批和审核在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
  5、建设和管理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
  6、依法管理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7、组织兴办和管理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关社会公益事业。
  8、保障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二)机构设置

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经济运行及发展和统计管理部、科学技术创新管理部、财政管理部、建设管理部、商务管理部、综合应急管理部。

二、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核算中心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核算中心预算公开表.xls

三、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核算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一)关于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核算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核算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2021年收支总预算2517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减少1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5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75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2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88万元。

(二)关于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核算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3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