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8-30 浏览量:182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公安局宣传科何丹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新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持续推进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落实,积极防范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针对暑期未成年人住宿高峰的特点,8月16日至18日,彰武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开展了旅馆落实“五必须”要求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紧紧围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积极督促旅馆落实‘五必须’要求,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暑期住宿安全”为宣传主题,紧密结合近期各项治安、校园安全等工作,深入旅馆业进行了密集宣传。工作中,民警告知经营者《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的规定,并要求经营者要严格将“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的要求落到实处,如发现可疑情况,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通过宣传,进一步扩大提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和旅馆“五必须”要求内容的知晓面和知晓率,为防止和杜绝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进一步夯实了防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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