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08-04 浏览量:807 来源:阜新市信访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推动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机关及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对重大信访事项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

  3、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对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5、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宏观指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全市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全地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经验交流、信访干部培训及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及时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7、负责市委常委、副市长不定期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日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办公会的准备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信访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

1.辽宁省阜新市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

  附件:信访局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6.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6.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05.6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3.5%。主要是全国信访视频系统建设资金及信访大厅改造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60.38万元,降低58.43%,主要原因:一是去年增加全国信访视频系统建设资金;二是增加信访大厅改造款;三是追加人员经费。

(二)支出总计649.1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4.6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7.7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13万元。

2.项目支出274.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2.28%。主要包括信访维稳经费支出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91.31万元,增长41.78%,主要原因:一是全国信访视频系统建设;二是退休人员丧葬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2.58万元。

主要是人员经费工资、缴纳社保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37.81万元,降低1053%,主要原因:一是支付全国信访视频系统建设资金;二是支付人员社保缴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67万元,项目支出274.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1.31万元,增长41.78%,主要原因:一是支付国家信访视频系统建设资金;二是支付职工社保缴费部分。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9.1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36万元,占90.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7万元,占6.8%;住房保障支出16.59万元,占2.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3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13.9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离退休支出、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退休人员丧葬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8.3万元,主要是全国信访视频系统建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付信访视频系统建设款。

3)信访事务支出46.15万元,主要是信访日常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申请信访维稳金解决信访疑难案件。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3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干部待遇提高。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5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追加职业年金。

4)死亡抚恤23.8万元,主要是丧葬费及死亡抚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16.5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6.59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缴纳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新增人员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公务用车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5万元,比上年减少38.31万元,下降581.8%,主要是去年购置公务用车,今年正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3万元,比上年增加38.1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信访大厅改造及人员交通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阜新市信访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274.4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79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明确;;二是财务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二是改进预算编审, 三是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四是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