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6-29 浏览量:1079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金融环境的意见,为加快打造全市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金融营商环境,切实增强金融活力,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金融环境的意见》(辽政办发〔2019〕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金融环境的意见》。
二、文件总体要求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思想指导。并以全市社会信用环境更加良好,政策服务环境更加优化,金融市场秩序更加规范,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逐步构建健康顺畅、规范有序、富有阜新特色的金融生态体系,全面服务阜新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共分五部分重点工作。
第一部分,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本部分包括5项工作:1、打造诚信政府。2、引导企业诚信经营。3、加强个人诚信建设。4、开展金融失信联合惩戒。5、充分利用好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
第二部分,打造公平公正的金融司法环境。本部分包括3项工作:1、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2、加快金融案件的审判和执行。3、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人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优化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服务环境。本部分包括5项工作:1、为金融机构打造优惠的服务环境。2、加强政银企信息交流。3、改善抵(质)押融资服务。4、打造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5、深化金融改革开放。
第四部分,创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环境。本部分包括5项工作:1、完善金融机构体系。2、大力发展直接融资。3、创新金融产品工具。4、健全企业融资增信。5、规范金融服务收费。
第五部分,维护安全稳定的金融运行环境。本部分包括6项工作:1、稳妥压降银行不良贷款。2、妥善处置地方中小法人银行风险。3、稳妥应对企业债务风险。4、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5、促进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规范经营。6、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
四、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括三个方面:1、加强组织领导;2、强化协同配合;3、抓好工作落实。
市发改委(金融局)
2020年6月25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金融环境的意见》 阜政办发〔202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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