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民政事业工作综述

日期: 2020-06-16 浏览量:905 来源:民政局 责任编辑:杨振宇 文字大小: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民政工作部署要求,以保障民生为己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2020年工作思路安排汇报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我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周密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8+2+1”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攻关和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11项。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积极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理论武装。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庆祝建党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系列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支部工作条例大学习大检查大排查大整顿工作,共撤销1个党支部、调整支部书记、委员11人,建立2个党员活动室和一个图书室,提升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坚持以整治“四风”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为官不为现象以及纪律作风、政务环境等方面问题,落实限期办结工作制度,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重点,深化“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推动民政中心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全力推进各项民生保障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目前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1万人。下发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阜政办发〔2019〕10号),将城市低保标准从550元/月提高到58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808元/年提高到4132元/年。扎实推进“城市因病致贫家庭”和“农村支出型家庭”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对阜蒙县、彰武县和清河门区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加大对贫困群众的临时救助,截至目前,全市共救助11978人次,支出救助金额413万元。切实做好取暖救助、殡葬减免、物价补贴、春节一次性救助等其他救助工作,共发放救助资金3846万元。全面启动我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制发了《阜新市政府购买服务增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共招录340名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完成省委巡视我市2014-2015年度违规发放低保金和2018年度低保审计发现违规发放低保金追缴工作,共追回资金1826万元。深入研究低保认定办法适时调整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慈善养老儿童福利工作
  一是提高各类人员救助供养和补助标准。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年共发放各类生活救助资金4760万元。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部署。继续落实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全市20件民生实事中市社会养老院实施公建民营项目,已与运营方签订框架协议,确保年内投入使用。争取省专项资金270万元为全市9所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进行维修改造。全市114家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继续开展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三是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组织开展“六一”走访慰问主题开放日活动。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开展全市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回头看”工作。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84名全日制孤儿大中专孤儿发放76.6万元助学金。制定了《阜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四是福利彩票和慈善工作。福利彩票预计全年销售额达2.4亿元。开展了“慈善情暖万家”等5项慈善活动,共募集慈善款物价值339万元。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和减负增效工作,全面厘清基层政府和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责边界,进一步推动“枫桥经验”本地化进程。二是出台我市《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三是整合原有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服务站等工作服务窗口,实现了“一门进入,一口受理,协同办理,方便为民”的工作目标。四是全年共举办城乡社区治理培训班三次,培训城乡社区工作者862名,为社区工作者增加了工伤险、生育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障措施,极大的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积极性。五是大力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和示范区建设,今年我市共争取到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城乡社区建设项目16个,年底将全部竣工;海州区被评为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区,全市5个社区被评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社区。六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成了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积极配合做好扫黑除恶“百日会战”工作。
  (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坚持“四个同步”,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机制,不断推动社会组织的党建水平提升。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市本级社会组织2018年度参检总数166家,年检合格134家,占参检总数的80.7%。开展了《全市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不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开展了全市社会组织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制度。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会同市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转发了省文件(阜民〔2019〕118号),对全市脱钩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社会组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断推进,国庆前,会同民宗、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对非法活动的韩国“耶稣爱教会”予以取缔。
  (五)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殡葬领域摸排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农村散埋乱葬问题整治及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硬化性大墓6个,农村散坟18999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剩余墓位 56376个。开展了殡仪馆运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问题14个。二是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29844人次,19793405元。三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能力和宣传力度。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在本地媒体刊登宣传稿件17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救助氛围。四是加强精神障碍试点社区建设。确定了五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社区,现已全部投入使用,场地总面积达738平方米,专业人员16人,服务对象108人。五是完善婚姻管理工作体系。开展婚姻管理重要问题调研活动,并撰写《阜新市婚姻管理重要问题调查研究报告》,为进一步完善婚姻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持续开展婚姻登记系统历史数据补录工作。
  (六)区划地名工作
  与沈阳开展市级界线联检工作。排查并妥善处置边界地区纠纷隐患。完成街道区划调整工作,全市30个街道,撤销合并为17个街道。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印发了《阜新市进一步清理整治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报送省录典志阜新部分目录稿件,总共5千余条词目,27余万字。
  (七)民政事务性工作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研究制定了《市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坚持以抓社工人才为重点,开展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激励措施、持证社工免费继续教育培训和社工机构“牵手计划”,完善社工人才激励保障体系建设。成功的召开了第十五次全市民政会议和市慈善总会第三次全体会员大会。全力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和“迎大庆、保平安”系列活动。三年减存控增台账2018年35件次、2019年25件次的化解率分别是82%和50%,共接到民政部、民政厅转交信访事项33件次,已办结31件次。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4件。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政务公开日、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宪法宣传活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贯彻落实,构建“一体化、一站式”服务。完成了《阜新市“群众办事通”办事指南》及相关事项清单的编写。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完成机构改革后的资金划转工作。
  四、2020年改革创新及重点工作思路
  (一)着力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
  一是大力转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党的建设对全局工作的统领。二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有效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四是突出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五是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六是突出活动载体建设。
  (二)推进救助政策与扶贫工作有效衔接
  一是继续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大幅提高我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二是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农村低保审批、完善公示制度和查找“漏保”和“错保”问题。三是做好我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水平。四是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推进低保认定办法适时调整工作。五是扎实推进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六是继续做好低保兜底工作,守好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三)继续完善基层自治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督促县(区)、街道(乡镇)及各成员单位加大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二是切实推进街道和社区职能转变,推动部门“下放”和社区“上交”面向社区居民的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的进程。三是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提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四是做好“两委”换届的调研和准备工作。五是继续做好我市城乡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提升工作。六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深入推进养老儿童服务质量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二是配合卫健等部门做好医养结合工作,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能力。三是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化养老服务。四是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继续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五是不断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关爱体系。
  (五)探索创新社会事务性服务新机制
  一是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力争达到新增骨灰节地生态安葬比例55%以上目标,其中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格位葬和长期寄存等安葬方式由目前12%提高到20%。二是尽快完成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工作,全市65个乡镇首批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全面推进,农村散埋乱葬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三是抓好全市殡仪馆运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14个问题力争全部得以解决。四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五是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社区建设,5个试点社区工作形成经验做法。六是持续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六)稳妥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进一步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基础,争取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统一。二是不断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创新监管模式,提高信息化监管手段;改革年检方式,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持续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务必做好社会组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三是积极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发展。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四是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做到应脱尽脱。
  (七)全面加强区划地名管理
  一是扎实开展界线管理,牵头完成阜新—锦州完成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二是排查处置边界隐患纠纷,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三是推行地名标准化管理,继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工作。四是加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适时启动我市地名志编撰任务。五是加强地名档案管理,开展地名普查档案建设工作。
  2020年,我市民政系统将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细化任务分工,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全面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厅下达的各项任务,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应有贡献,让更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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