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0-02-11 浏览量:502 来源:阜新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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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全局性部署和省委、市委对政法工作的具体安排,推进平安阜新、法治阜新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代管市法学会。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调查研究,研究拟订阜新政法工作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起草、修改工作。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贯彻中央深化政法改革的决定和精神及省、市委具体要求。承担市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0、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具体安排,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分析研判涉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及时报送涉国家安全的综合性情况和动态信息。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共阜新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阜新市法学会。

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保密工作办公室)、干部科、政策研究科、政治安全科、执法监督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科、阜新市反邪教协会办公室。   

二、阜新市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
2020年市委政法委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附表9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0).xlsx  

三、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367.18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4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4.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85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17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17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0.73万元。

  (三)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39.89万元。

  (四)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月1日,政法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政法委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阜新市政法委无重点项目预算,没有制定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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