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2-02 浏览量:183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月1日,省司法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推行“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工作方式,全力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遵守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求,避免办事群众到服务大厅聚集流动,全力保障办事群众和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并确保当事人不用到现场也能顺利办理相关业务。
通知指出,全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工作方式,原则上暂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确需办事的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通过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和各市政务服务网,可以按照相关指引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方式与业务受理人员沟通,由业务人员予以咨询和指导,以便快速便捷准备正确材料,并可以通过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办理,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