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2-08 浏览量:404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以来,彰武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紧急行动、全力奋战,无私奉献、攻坚克难,以昂扬斗志和满腔热血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但在这场严峻斗争中,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淡薄,落实疫情防控任务不力,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风险隐患,影响防控工作大局。为加强警示教育,彰武县纪委监委决定,现将六起履职不力、失职失责、违反纪律典型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彰武镇副镇长周忠泽、农机农科站站长明嵬泄露不宜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2月3日,彰武镇副镇长周忠泽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回纸质的省公安厅调度指令后,没有按照指挥部的要求,擅自将不宜公开的该调度指令用手机拍照并发布到彰武镇社区党总支书记微信工作群中。明嵬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也在该群中,在收到该微信信息后,明嵬将其转发至社会人员微信群中,致使该信息泄露,在社会上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忠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明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彰武县财政局副局长王剑波擅自脱离防控岗位问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王剑波负责百亩园社区某武汉旅游返彰人员的24小时值班防控。2月2日9时50分,检查人员发现王剑波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擅自脱离防控岗位,致使其所包保的该返彰人员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剑波党内警告处分。
3、彰武县水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刘峰拒不遵守防控有关规定问题。刘峰是悦澜湾小区业主。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悦澜湾小区作为疫情重点防控区域,进行封闭管理,只保留小区南门出入,实行严格出入登记制度。2月3日晚,刘峰未按规定从小区南门登记进入,而是从小区西门翻门而入,被工作人员发现后,刘峰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态度蛮横,也不返回南门进行登记,而是直接回家,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水投集团有限公司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4、彰武镇三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高飞不配合出入登记问题。高飞是悦澜湾小区业主。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悦澜湾小区作为疫情重点防控区域,进行封闭管理,实行严格出入登记制度。2月4日早8时20分,高飞步行至小区南门防控卡点时,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出入登记工作,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飞党内警告处分。
5、兴隆堡镇五家子村二道河子村民组组长张文义不认真排查疫情问题。2020年1月份,兴隆堡镇五家子村在开展疫情防控排查中,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安排张文义负责二道河子村民组的疫情排查工作。张文义未对本村民组外地返彰人员进行细致排查,致使一户外地返彰人员未被排查出来,存在着疫情防控风险隐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文义党内警告处分。
6、兴隆山镇兴隆山村纪检监督员孙树福在疫情防控期间举办寿宴问题。1月25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要求各地区取消一切群体性宴席、集会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孙树福明知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和参加群体性宴席聚集活动,却于1月30日中午,在家中设宴招待为其祝“66大寿”的亲属和邻居等16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安全风险隐患。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孙树福党内警告处分。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彰武县疫情防控工作正在全面推进,防控力度持续加大,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上述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我行我素、违反纪律,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不仅要在思想上持续高度重视,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抱有侥幸、决不能松劲松懈,更需要在行动上持续贯彻执行,坚守责任、坚守岗位、坚守纪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履职,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不履责、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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