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董维志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日期: 2019-01-07 浏览量:477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免去董维志同志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副局长)(正县级)职务(退休);
  免去李宝光同志阜新市教育局副局长(正县级)职务(退休)。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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