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9-02-02 浏览量:902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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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阜新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2、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市属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的设置与调整,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4、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市内外对阜新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

  5、负责统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7、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9、统筹管理全市高等教育,统筹指导继续教育,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承担深化市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责任,负责市属高校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10、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11、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12、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13、负责贯彻落实辽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14、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市内外交流与合作。

  15、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市属高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按分工负责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市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负责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计财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科、安全与体卫艺科、教育工委组宣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学前教育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教育局机关

  2、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3、阜新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4、阜新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5、阜新市实验中学

  6、阜新市高级中学

  7、阜新市第二高级中学

  8、阜新市蒙古中学

  9、阜新市海州高级中学

  10、阜新市第十六中学

  11、阜新市实验小学

  12、阜新市工读学校

  13、阜新市盲聋职业学校

  14、阜新市卫生学校

  15、阜新市教育服务中心

二、阜新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2019年阜新市教育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教育局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教育局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教育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8808.32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420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760.8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8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加7.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减少714.81万元,专项收入减少3870.19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5.5万元;教育支出增加3917.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42.07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教育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5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3万元增加2.2万元,上升幅度为1%,上升原因主要是为保障公务用车安全,增加商业保险预算资金。

  (三)阜新市教育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76.48万元。

  (四)阜新市教育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教育局政府采购预算为7192万元。

  (五)阜新市教育局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 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关于报送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通知》(辽教函[2018]468号)文件要求,对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制定了绩效目标。

  (六)阜新市教育局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市教育局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包括车辆29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9、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1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1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1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3、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4、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15、教育(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工读学校的支出。

  16、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17、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其他教育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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