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05 浏览量:672 来源: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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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管理;统筹规划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负责全市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统计和煤矿生产调度工作,负责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工作;对全市地方煤矿的职业病防治进行监管;对煤矿企业的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护预案,建立煤炭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负责组织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受理群众举报,组织对举报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通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情况。负责对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计划的编制;负责全市地方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协调县区间煤炭采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全市地方煤炭企业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地方煤层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地方煤矿相关人员的培训,对煤矿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地方煤矿采煤沉陷防治工作。
  2、机构情况
  我局共有四个科室:综合科、人事培训科(机关党委)、安全监察科、生产技术科。
  2018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阜新市地方煤矿技术中心组建到阜新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
  2018年市煤管局监督专员付井兰于11月退休。
  阜新市地方煤矿技术中心编制10人,实有9人划拨到阜新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一级预算)

第二部分  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2018年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安排预算数为351.65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年度执行中,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划出,调整收入支出数为307.15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07.15万元,已全部列支。由于事业单位改革,划出部分人员,所以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较2017年有所降低。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为351.65万元,决算财政拨款307.15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
  2018年预算决算差异44.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及办公经费降低。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2018年总收入307.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占总收入84.7%;事业离退休占总收入4%;住房公积金占5%;死亡抚恤6%;
  (2)收入支出按部门所属单位分布情况。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6.6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6万元;决算支出6.76万元比上年降低0.16万元,人均支出0.37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3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3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
  (4)其他对部门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支出要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析具体构成及特点。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07.15万元,支出32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43万元,项目支出12.77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分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结转和结余情况,特别是项目经费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结转135万元,因该项目需要在2019年完成,所以资金结转到下年。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市煤炭局部门决算309.43万元,比2017年减少141.57万元,减少31%,收入同比减少 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煤矿技术服务中心人员划出。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市煤炭局部门决算总支出309.35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29.17万元,减少2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43万元,项目支出12.7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9.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5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7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12.47万元,死亡抚恤19.5万元。
  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2.2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62.21万元 ,主要是人员工资、商品服务及安全监管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5.25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市煤炭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324.40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14.12万元,减少26%。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9.86万元,减少22.5%;项目支出减少24.27万元,减少61.86%。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专项查处业务费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0.6万元,增加1%,主要是公车运行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阜新市煤炭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02万元,比2017年减少3.53万元,减少0.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阜新市煤炭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以煤矿安全生产为重点,严格履行监管工作职责
  2018年完成煤炭产量共计82万吨,实现产值32496万元,上缴税金2233万元。完成了市政府对我局下达的任务。
  2、积极稳妥的完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依法依规引导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煤炭产能。2018年共关闭30万吨/年以下煤矿16处,去产能231万吨,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淘汰30万吨/年以下煤矿工作任务。
  3、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018年,我们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为基础,把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作为主线,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局累计下矿巡查、检查505矿次,下达执法文书105份,共查出隐患452条,停面8次,停止设备使用11台次。同时,围绕水、火、瓦斯、领导带班、机电运输等重点环节开展了8项专项检查,实现全年无事故零死亡。在全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地方煤矿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它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它资源勘探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资源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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