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大力开展跨域引智工程优化阜新商体智力结构全面加强政府、企业、高校三方深度合作》(79号)答复

日期: 2018-05-31 浏览量:163 来源: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张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展跨域引智工程优化阜新商体智力结构全面加强政府、企业、高校三方深度合作”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中就我市市校、院地合作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校、院地合作开展情况

近三年来,市科技局汇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相关部门,全面深入推进了市校、院地对接合作,先后召开近10次大型对接活动,与60余家高校院所开展了产学研合作,面向阜新企业累计发布高校院所最新科技成果500多项,对接转化科技成果项目150余项,征集企业技术需求100余项。

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阜新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暨第二次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大会,市政府与辽宁工大签订了市校共建“辽宁工大—阜新市转型创新发展研究院”“辽宁工大—阜新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协议并启动第一批市校合作研究课题,市校双方签订了《共建辽西地区专利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合作协议》;阜新市政府与武汉工程大学签订了市校合作协议。会上,集中签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1项,发布科技成果346项,企业技术需求63项。2018年下半年,我市将召开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大会,邀请国内20余家高校院所参会,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

全面深化院地合作,中科院沈阳分院三次来阜就院地双方合作重点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会商,中科院大化所、北京半导体所等10个研究所与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成功签约6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后组织企业与中科院相关院所开展项目对接活动10余次。经我市与中科院沈阳分院多次沟通,2018年5月17日,阜新市人民政府与中科院沈阳分院签订了新一轮科技合作协议,将围绕院地合作进一步深入推进阜新市企事业单位与中科院相关院所产学研合作的开展,并积极推进沈阳分院与阜新市科技人才的挂职(任职)交流。

深入开展与辽宁工大全面市校合作,2017年3月31日我市召开了阜新市与辽宁工大市校合作会商工作会议,会上市委、市政府与辽宁工大签署了《2017年市校合作事项书》,重点推进7项市校合作工作,出台了《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师生创新创业推进阜新市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阜委发〔2017〕21号)。市校双方积极引导企业与辽宁工大开展产学研合作。2017年辽宁工大面向我市企业发布科技成果150多项,与阜新企事业共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44项,技术转让合同额486万元。

下一步,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有关部门将积极发挥各自职能,继续推动阜新市企业与域外高校院所的对接合作力度,为阜新经济转型做出贡献。

二、培养引进高学历人才进展情况

为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高学历人才队伍结构,更好地为我市实施突破辽西北发展三年攻坚计划和完成转型决胜期任务提供人才支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积极引进域外人才来阜创业,并围绕人才引进培养方面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2018年阜新市人民政府最新出台了《阜新市引进高学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按照“按需引进、备用结合、重点支持、服务转型”的原则,用三年时间,采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高学历人才600名(每年引进200名),其中,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选派部分高学历人才到企业服务。

  (一)解决事业编制。引进高学历人才均直接安置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解决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服务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优先提拔使用,符合条件的特殊优秀人才可通过调任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其中,到企业服务的高学历人才统一落编到市科技局成立的产业技术应用研究院。服务期满后,根据所学专业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事业单位二次分配;鼓励其与事业单位脱钩,继续留任企业或自主创业。

  (二)落实职称待遇。根据晋升职称需要可适时组织部分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对于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聘任手续。对原在职的高学历人才可保留原有的职务、职级、职称待遇。

  (三)发放岗位津贴。到企业服务的高学历人才由所服务企业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不少于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不少于1500元、本科生每月不少于1200元的岗位津贴。

  (四)提供住房补贴。引进的高学历人才服务期间分别享受博士研究生每月7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200元的住房补贴。服务期满后在阜新境内购买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万元。

  (五)享受优先服务。引进高学历人才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对口部门予以安置;在市属三甲医院开通高学历人才就医“绿色通道”,享受优先诊疗服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全市范围内为子女自主选择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学校。

(六)严格合同履约。引进的高学历人才违反服务期合同(除不可抗拒力)约定的,应解除其与用人单位的人事关系,并退还已享受的岗位津贴、住房补贴、购房补助等相关费用。

阜新市政府高度重视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下一步,在市委组织部牵头下,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将进一步加大域外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更多域外人才来阜创业。


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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