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8-02-13 浏览量:716 来源:阜新市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市委办公室职责
  (1)负责市委日常文书的处理、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市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协调组织安排,承担市委、市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修改、校核、送审和制发工作。
  (2)负责市委主要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围绕市委总体工作部署开展综合调研、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服务领导决策,为机关和基层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3)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及中央、省、市委领导批示的催办和查办工作。
  (4)负责市委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安全保卫、财务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
  (5)负责市委及市委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6)负责管理、监督全市保密工作,指导检查基层保密工作,审查出境携带的文件、资料,查处失泄密事件。
  2、市委政策研究室职责
  (1)依据市委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咨询论证,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2)根据市委领导的指示,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市委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
  (3)参与全市改革开放中重大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组织撰写或参与撰写宣传阐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文章和著作。
  (4)负责编制、实施全市经济、社会重大问题调研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党委系统的调研工作。
  (5)负责市委、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和市政策学会的日常工作。
  3、市委统战部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中的实职安排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党与非党合作共事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合作共事中存在的问题。
  (5)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开展经济领域的统一战线工作;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参加经济建设。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加强联系,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6)负责指导各县、区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统战部和基层统战工作,协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市工商联工作;代管市侨联工作;领导市社会主义学校工作;代管市台联、黄埔同学会阜新联络组等有关社会团体工作。
  (7)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调查研究我市对台工作情况;提出开展对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归口管理涉台事务和有关促进“三通”工作;统筹协调对台事务性工作、各领域交流和两岸人员交往工作;协调开展对台经贸工作;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重点人物、重大事件的活动;了解掌握台湾形势和岛内动态,提出对策建议;联络台湾上层重点人物;处理涉台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4、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责
  (1)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指导性意见,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及时向市委汇报机关党的建设情况。
  (2)负责市直各级党组织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抓好党员管理教育和科级干部的理论培训。
  (3)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4)负责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5)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社会稳定工作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工作。
  (6)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及机关党委、总支部、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免。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管理权限管理工委机关的干部。
  (7)负责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审批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处理决定。指导市直各级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政机关廉洁自律。
  5、社科联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沟通党和政府与社会科学界的联系。指导、组织、协调所属各学会、协会和研究会等学术组织的工作,促进社会科学学术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理论学术活动,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协作和联合攻关。
  (2)组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奖活动。编辑出版会刊及有关资料,推荐、宣传和推广社科研究成果。
  (3)组织和推动市内外社科界的友好往来和学术交流,加强社会科学界与自然科学界及其他实际工作部门的联系。
  (4)加强社会科学队伍建设,发现、培养优秀中青年社科人才。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调研和科研任务。反映会员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建议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所属各学术组织的不正常活动进行检查和处理。
  (二)机构设置
  1、市委办公室机构设置
  秘书科、综合科、市委总值班室、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秘书科、信息综合室、行政科、财务科、保卫科、人事科、老干部科、市委督查室、市委机要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文电科、机关党委、纪检组、机关车队、中共阜新市委信息中心、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机要交通站
  2、市委政策研究室机构设置
  秘书科、调研一科、调研二科、综合科、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3、市委统战部机构设置
  办公室、联络科、党派经济科、民族宗教科、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干部科(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科)、机关党委
  4、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
  办公室(老干部科)、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纪工委、团工委、工会、妇委会、机关党委、机关党校
  5、社科联机构设置
  办公室、学会部、编辑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市委办公室
  2、市委政策研究室
  3、市委统战部
  4、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5、市社科联
二、阜新市委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阜新市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三、阜新市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委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委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委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2,116.42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31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8.6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5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08.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7.40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委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6.4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40万元。    
  ①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委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委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53.85万元。
  (四)阜新市委办公室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委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委办公室2018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委办公室2018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