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 2018-01-31 浏览量:412 来源:阜新市信访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推动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机关及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对重大信访事项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
  3、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对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5、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宏观指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全市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全地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经验交流、信访干部培训及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及时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7、负责市委常委、副市长不定期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日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办公会的准备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接待中心、督查室、复查复核科、综合科、办信科,下设科级事业单位信访信息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是阜新市信访局机关。
二、阜新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1).xls

三、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37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减少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5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35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3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75万元增加0.6万元,上升幅度为8%,上升原因主要是财政不再缴纳车辆保险,单位自行缴纳车辆保险费用,财政定额拨款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
  (三)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6.4万元。
  (四)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信访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固定资产占用视情况说明。
  阜新市信访局车辆编制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台。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为设定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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