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8-02-02 浏览量:451 来源:阜新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根据党的政法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一个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调查分析全市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指导全市社会稳定工作。
  4、督促检查政法部门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影响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的形势,及时反馈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探索和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6、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
  7、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8、指导县、区委政法委的工作。
  9、按照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部署,综合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宣传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12、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组织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
  13、指导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14、指导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社会稳定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有影响的重要情报信息,分析预测社会稳定形势,做好情况通报和信息反馈工作。
  16、针对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对策与建议,对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17、对影响全市稳定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多部门、跨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协调处置。
  1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治部、干部科、执法监督科(涉法涉诉信访科)、综治办指导科、综治办督查科、综治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导科(辽宁法制报驻阜记者站)、维稳办综合科、维稳办督查科、宣传科、纪检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纳入阜新市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
二、阜新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附表9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xlsx

三、阜新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委政法委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委政法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339.49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4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1.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0.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1.26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政法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9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加幅度为8.89%,增加原因是由于财政不再统一代缴车保险费用,改由各部门在预算中安排。
  (三)阜新市委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2.6万元。
  (四)阜新市政法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政法委2018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月1日,政法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政法委2018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阜新市政法委无重点项目预算,没有制定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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