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7-30 浏览量:678 来源:阜新市审计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依法独立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家和省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参与审计署、省审计厅组织的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县区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7.市直部门、县区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根据审计厅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
9.各县区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项目。
10.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对市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七)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与县区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工作,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规定组织做好对县区级审计机关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县区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市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二)负责本系统内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审计局内设12个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综合科
(三)法规科
(四)经济责任审计科
(五)财政金融审计科
(六)行政文教审计科
(七)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科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
(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
(十)经贸审计科
(十一)社会保障审计科
(十二)计算机审计指导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审计局是一级预算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新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市审计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88.5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87.9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7.91万元。
2.其他收入0.59万元,主要是利息等收入。
(二)支出总计985.6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27.5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1.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90万元。
2.项目支出58.14万元,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62万元
主要是跨年审计项目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7年,阜新市审计局部门决算收入1088.50万元,比上年增加36.6万元,增长3.48%,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变动、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后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支出增减情况。2017年,阜新市审计局部门决算总支出985.6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7.08万元,减少0.7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审计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92万元,项目支出58.1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5.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6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742.48万元,主要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85万元,主要是专项审计业务等支出。
(3)其他审计业务支出29.29万元,主要是审计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5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3.3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4万元,主要是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死亡抚恤17.5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7.9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7.94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阜新市审计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985.06万元,同比减少支出7.3万元,减少0.74%。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6.96万元,增长36.32%;项目支出减少254.26万元,减少81.39%。主要原因是:2017年审计项目支出经费统一在基本支出经费中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6.68万元,下降45.41%,主要是实行车改后车辆运行费用明显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3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包括审计信息中心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阜新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3.07万元,比2016年增加192万元,增长34.84%,主要是2016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的审计项目经费,2017年统一在行政运行经费中支出,2017年行政运行支出中包含审计项目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阜新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阜新市审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包括审计信息中心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无“项目支出经费”拨款,未开展此项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审计事务:反映政府审计方面的支出
14.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